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关注微信号,详细咨询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4号、6号、9号线世纪大道站12号出口西行300米,过崂山路口就是,张杨路、崂山路口,靠近浦东第一八佰伴。)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Q Q:17281477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离婚程序>离婚官司因财产纠纷发回重审,后续财产分割问题? >

离婚官司因财产纠纷发回重审,后续财产分割问题?

时间:2023-8-3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离婚官司因财产纠纷发回重审,后续财产分割问题?

简单描述下我的情况—复杂且曲折:

2020.05我起诉前妻离婚,法院判决不离。

2021.02我第二次起诉前妻离婚,03.12月开庭,双方同意离婚,05.13开庭审判财产分割(截至03.12),07.12一审出判决准予离婚并分割财产

双方均只对财产上诉,二审我未出庭,由律师代理,女方出庭,仅审理财产纠纷,女方财产方面新证据,法院发回重审。

一审法院重审,我未出庭,由律师代理出庭,女方出庭,只审理财产纠纷。一审法院出判决后,双方只对财产上诉,终审只审理财产,2022.12出终审判决。

女方现在起诉我2021.03.12-2022.12的工资收入。

我咨询了二审法官,法官说是因为财产问题发回重审。

这种情况该我该怎么办?

 

 

这个没有办法,确实是如此。不过法院也会考虑你们起诉以及分居情况的,对财产会适当进行照顾。

虽然一审判决离婚,对方只对财产问题进行了上诉,但是既然上诉以后,二审法院就可以进行全面审查。现在既然是发回重审,那么全部的一审判决都没有进行生效。双方的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

所以在这个情况下,双方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实际上负责任的法官都会告知双方在判决没有生效以前双方还是属于夫妻关系,不能违反婚姻法规定。

所以理论上来说,在此期间。上诉期间以及发挥充分期间。你们属于夫妻关系,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收入。

但是鉴于你们已经诉讼离婚在此期间,可能已经分居,那么法院,对于这个情况,在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也会考虑各自收入各自管理使用的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 TAG: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4号、6号、9号线世纪大道站12号出口西行300米,过崂山路口就是,张杨路、崂山路口,靠近浦东第一八佰伴。) ,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