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协议书留的房子给我,我因为欠债无力偿还房子会被执行吗,另外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也就没有过户到我?
没有房产证没有过户到你的名下,目前从法律上来说物权还不是属于你的。所以法院不会因为你欠债而执行这个房子。这个不用担心的。
确实父母在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赠予给孩子的房产这种根据法院观点来说是和离婚一揽子解决的协议,属于负有道德义务的财产解决方案。不允许任何一方反悔。所以父母必须履行房产赠予的这个义务。作为子女,在父母如果不配合的时候可以起诉父母,要求他们配合办理赠予过户手续。
但是你现在因为并没有实际获得这个房产,还并没有过户到你的名下去。你只是有一个合同的一个期待权利。并没有落实。所以从产权证来说房产并不属于你,法院当然就不会执行你这个房子了。
等到你将来如果再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以后,法院才有可能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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