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关注微信号,详细咨询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4号、6号、9号线世纪大道站12号出口西行300米,过崂山路口就是,张杨路、崂山路口,靠近浦东第一八佰伴。)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Q Q:17281477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外遇家暴>【出轨赔偿】因夫妻一方出轨起诉离婚该要哪些赔偿?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如何取得外遇出轨证据? >

【出轨赔偿】因夫妻一方出轨起诉离婚该要哪些赔偿?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如何取得外遇出轨证据?

时间:2023-5-9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出轨赔偿】因夫妻一方出轨起诉离婚该要哪些赔偿?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如何取得外遇出轨证据?

一、外遇出轨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金额由法院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夫妻一方外遇出轨导致离婚可以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基于对方外遇而申请赔偿抚养非婚生子女的花费、调查取证的必要花费、甚至要求法院依法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可根据无过错方的精神痛苦程度来确定精神赔偿的具体数额。

在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无过错的配偶一方且对方存在过错,离婚损害赔偿是为了无过错方的利益。

二、物质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基于对方外遇而申请赔偿抚养非婚生子女的花费、调查取证的必要花费、甚至要求法院依法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等等。

1、因为在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婚生育一女,使一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履行抚养义务,不知情还抚养了,可以“欺诈性抚养”为由主张返还抚养费。一方为女儿支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关于抚养费的返还标准,法院一般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夫妻的负担能力、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众多因素,由法院酌定抚养费返还标准。

2、如果夫妻一方有了外遇出轨行为,并且有证据可以证明的话,那么对于外遇一方财产分割可以少分,对没有出轨一方适当多分割财产法律上并没有明文统一标准,根据各地法院判决经验来说,一般可以做到无过错方最高获得70%的夫妻共同财产,再高几乎不可能了。

三、精神损害赔偿上,法院可根据无过错方的精神痛苦程度来确定精神赔偿的具体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侵权行为:即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

2.有精神损害: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当是具体、客观、真实存在的,不能是主观臆想或者虚构的。

3.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是导致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

4.有过错:侵权行为必须是侵权人的过错行为,即故意或者过失行为。

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性别、职业、受伤程度、治疗费用、时间成本等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适量增加赔偿数额。同时,应当避免过高或者过低的赔偿数额,以保护侵权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目前已经有的法院判例预估,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从5千-10万不等。金额通常都不会太高。

四、夫妻一方有了外遇或私生子的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有了外遇出轨行为,并且有证据可以证明的话,那么对于外遇一方财产分割可以少分,对没有出轨一方适当多分割财产钟涛律师要提醒的是,多分多少,少分多少没有法律条文明文的规定标准,而是由各地法官内部经验判例来评估的。

而且民法典实行以后,目前法院都是可以把外遇出轨,一夜情,嫖娼等行为认定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表现之一的,所以也是可以属于宽泛过错行为,可以影响财产分割的。

法院认定对方存在外遇出轨行为后,可以在夫妻共同财产上对无过错方适当多分,照顾无过错方的比例大小法律上并没有强制统一标准,根据各地法院判决经验来说,对于夫妻各自获得比例一般可以做到过错方:无过错方是最高30%:70%开,或者40%:60%开,或者45%:55%开。至于28开或者净身出户,基本是不可能的了。

著名影视明星某某宝强和某某蓉的离婚案件,全国人民都知道某某蓉外遇出轨他的助理,但是在法院判决的时候,儿子归了男方,女儿还是归女方,而且女方还是分的几千万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法律上就是这样子,即使她外遇出轨了,还是有权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权。

五、净身出户没有法律依据,法院判决不可能支持,除非对方自愿协议放弃全部财产

1、净身出户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就是说一方即使存在外遇行为,但是要求他放弃一切财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没有法律依据存在。

2、即使有外遇出轨行为, 也只是影响财产分割比例,不能做到剥夺对方全部财产

3、单纯离婚不可能剥夺对方全部财产。离婚毕竟属于民事行为,不是犯罪罪大恶极,无论他是否外遇出轨还是其他原因离婚,都不可能剥夺他的全部财产,让他净身出户,而且更多的外遇出轨行为实际是违反道德行为,否则被剥夺全部财产的一方的基本生存权如何保障呢?会不会饿死呢,而且如果有了这个规定,那么就会鼓励没有过错的一方,费力去收集过错方的外遇证据,那么可以想见,各自调查外遇行为会愈演愈烈,夫妻之间充满不信任,互相猜疑,甚至有些人会故意做局。

有时候抓住了对方外遇出轨证据非常有用,有时候一点用处都没有。因为每个家庭离婚财产情况并不完全一致。

4、现实案例中, 有些夫妻基于面子和亲情角度自愿放弃全部财产,净身出户,换取离婚自由,这属于自愿放弃,不属于法院强制判决。有些家庭为了名声和影响,确实可以凭着这个外遇证据,双方谈判获得一个非常有利的财产分割方案,特别是地位和名声非常在意的人,即使他们净身出户以后赚钱能力依然存在,所以不怕放弃财产给你和子女,在这样的家庭里,即使一点外遇证据都很有用。

所以现实案例中,有些家庭无论是拍摄的照片,还是找到一点聊天记录,都可以轻易的让过错一方低头,在谈判交锋中占据上风,甚至有些人家确实可以让对方放弃一切财产,净身出户,当然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周围舆论压力之下,如果自身能力依然存在,可以继续挣钱,以家庭大局为重孩子为重才可以,并不能适用其他离婚的家庭。

5、当然了对外遇进行调查,有一个好处是可以把他们的丑事公布与众。必要的时候提起撤销赠与之诉,把小三告到法院,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追回小三拿走的房产、车辆等等财产,因为你老公有没有将你们的共同财产非法赠与他人,属于无效的。

六、在法院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离婚案件谁主张谁举证,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说法提供证据支持,法官没有主动帮你收集证据的义务。

在法院打官司要看证据的,光说没有用的, 不少老百姓都以为法官是包青天,可以明察秋毫,仅凭蛛丝马迹、各方口说的话就可以断案如神,主持正义,这个确实太为难法官了。

1、你们夫妻家庭所经历的事实,各方自己的感受和口上说的话,这个叫你们口中的事实。

2、如果有各类证据证明的事实,例如出轨证据,视频,各方都承认的事实,这个法院才能写进判决书认可的事实,叫法律证据上的事实。法院判决案件必须只能依据法律证据上的事实,,不能仅仅采纳任何一方口中的事实,不能偏信任何一方,否则就存在故意偏袒一方的可能性。

3、最理想的结果就是口中的事实和 证据上的事实完美重合,那么法官就可以据此做出公正的判决。

4、但是很可惜。大部分的案件中,当事人口中的事实和证据上的事实差距太远。法官只能谁的话也不能信,只能采纳证据上能反应出来的事实,采取谨慎的保守的态度判决案件,否则没有证据,你让法官到底是相信夫妻哪一方的话呢?谁的脸上也没有写上坏人字样,也不可能看谁庭上表演效果好,或者故意装弱势哭诉就支持谁,这不是选秀投票,这是严肃的法律案件。

5、所以,有的时候法官判决比较保守,谁的话也没有采纳,因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对方外遇出轨,也不能立马判决离婚,或者财产给你分割多一点,只能保持中立,做出中立的判决结果。法官不能仅凭你的口说,就认定对方存在外遇出轨过错,没有一点证据,谁能保证你说的话没有虚假夸大的成分?

6、有些人这个时候就会去责怪法律不公正,帮助坏人脱罪,没有惩罚坏人,就是故意纵容坏人,收了对方的好处等等。这个确实冤枉了人的。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而很多人对法官抱有太高的幻想,不积极主动去搜集证据,例如对方外遇证据,夫妻财产分割证据,而是指望法官主动帮你收集证据,这是不对的,民事案件谁主张谁居住,得需要自己,或者聘请律师收集证据,法官没有义务帮你或者对方收集证据的。

总之,要积极主动去打官司,不要觉得自己弱自己就有道理,别人都应该帮你,否则就不对。任何事情有努力付出才有回报。

七、夫妻一方外遇出轨有私生子,并不是说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很难的。

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

所以构成重婚罪。要么是领取了两本结婚证。这个现在很难呢。要么就是夫妻对外以夫妻相称,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那么,如何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司法实践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一种对外公开的状态,也就是说以他人眼光进行评判。假如男女之间以夫妻名义秘密相称,他人无从知晓的,很难认定会构成重婚罪。常见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认定情形有:对外以夫妻名义处置事务,申报户口,参加社会活动,举行婚礼等。

所以如果一方和他人同居,只是有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但是不一定。但是要看证据情况,女方和其他男人居住一起, 可能是以夫妻名下,也可能是恋爱男女朋友名义同居,都有可能,只有以夫妻对外相称的才构成重婚罪,如果以男女朋友同居的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重婚,打击的是重复婚姻行为,不打击重复谈恋爱,出轨,外遇,甚至私生子行为没有要和别人结婚的意思,不在打击范围内,这里边性质是不一样的。外遇出轨算是道德过错行为,但是还构不上重婚的严重程度。这个你一定要搞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审判中,仅有外遇出轨,同居通奸视频,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而无法证明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法院不以重婚罪论处。可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键点在于“夫妻名义”,而不是“共同”。

钟涛律师提醒说,虽然法律上规定的有重婚罪,但是实际办理中,很难的, 很少有人以为重婚罪被抓,案例太少了,主要是因为必须是一方和第三方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这个必须邻居、居委会书面证明才有效),或者是又领了结婚证:可以告他们重婚罪。如果没有以上两种情况,只是一般的约会出轨开房,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属于重婚罪。

八、法庭认可的外遇出轨证据有以下这些。你要努力寻找另一方的外遇过错证据。当然这个要靠金钱、精力和运气,以及努力持续的寻找了。

所以,对于外遇出轨证据,如果在你的时间精力,费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努力去寻找,当然要在律师指导下合法开展,不能自己蛮干。调取外遇证据确实一件风险投入大,结果可能小甚至没有的事情,一定要咨询律师后三思而行。

对于法官来说,合法的外遇证据最直接的就是以下几点。

1、男女在床上的视频照片, 男女直接的OOXX视频,这个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视频录音的内容必须是床上的内容,并且画面必须能够辨认出准确的人脸,否则无法认定属于对方。夫妻一方和异性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这个能够直接反映出外遇出轨行为。不过取得这样的证据实在是太困难了。无论是宾馆还是出租房, 法律都不允许你安装摄像头偷拍,这是非法的,取得的偷拍视频法官也不会认可,自己还可以承担侵犯名誉权的麻烦。现实中,大部分获得此类视频,一般都是机缘巧合,从出轨方自己的手机,电脑里边获得的,虽然比例极低。照片也是一样,不能是在其他地方偷拍,否则无效。照片也必须提供原始载体,以免对方否认伪造。单纯的拉手亲吻的画面并不能证明,酒店开房大厅记录也不够。而且证据的取得地点还不是是合法的,不能在他人家里偷拍,实践中一般是自己家里的摄像头拍摄,老公手机拍摄照片等等,社会上的私家侦探也不能闯入家里拍摄。所以,此类证据比较难取得。杀伤力指数:★★★★★。

2、出轨方写的外遇保证书,犯错悔过书之类的书面证据。有些出轨方在出轨被发现了,一开始都会认错悔过,保证不再犯,只有这个时间,出于做错事悔过,才会写下悔过书,保证书,如果已经出轨被发现好几次的,或者对婚姻没有责任心的,都不会认错了。所以要抓住机会,让对方写下这些东西,亲自写下的,在法庭上会得到法官的认可。在第一次被发现出轨以后,很多男人都会痛哭流涕,表示悔过,不想离婚,这个时候就可以乘机要求对方自己写下保证书,悔过书。这类证据属于他自己书写,无法反悔抵赖。而且比较容易取得。但是关于具体如何书写,内容有一定的要求,不能只写一句话我错了,以后不敢了。必须引导他写上外遇具体情节,时间,地点,人物,名义上是让他如实全面交代,实际是对外遇事实进行固定,越详细越好。杀伤力指数:★★★★★。

3、其他的就是一些警察嫖娼处罚记录,宾馆开房记录等等,不过这类证据现在获取途径越来越麻烦,警方不会轻易提供了。

4、实践中很多人其实最容易获得的证据是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朋友圈图片、一起订机票等等类似信息,钟涛律师指出,这些证据不是说没有用,只是证明力度很小,不足以打动法官,让法官充分认可外遇行为确实发生了,毕竟这些是属于间接证据。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现在比较普遍,手机已经非常的普及,微信现在也已经成为约炮工具,很多人通过微信出轨外遇,如果仅仅有裸体聊天的内容,也不能证据对方出轨,因为毕竟只是一种精神出轨,我国法律对于精神出轨目前没有认可。如果短信、微信聊天记录能够证据对方有过关系,那么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但是证明力比较弱,因为你不能确定聊天的双方是否本人,别人也可以拿手机发送信息,因此有一定的难度。

虽然聊天记录可以算证据的一种,但是聊天记录也必须满足证据的真实性这个标准。如果是自己和配偶之间的聊天记录, 可以拿出微信直接验证聊天内容的真实性。聊天的双方主体身份也都是明确的。

但是你和小三之间的聊天记录,只有你的主体身份明确, 小三的身份不明确,她不可能到庭帮你作证。小三完全可能是一个虚构的人,或者是一个托。或者自己和自己的小号在聊天。在此前提下,聊天内容再有效,可能都没有什么用了。

但是可以从支付宝,微信购物记录追踪对方居住地址,特殊日子赠送红包,可以锁定对方账号,这些在以后的法院庭审中都可以进一步去支付宝、腾讯公司深入调查取证的。

发现对方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记录以后应该怎么做呢?

你先要用你的手机对此拍照,然后将逐页浏览对方微信记录的全部过程进行录像保存。当然了最好的方法肯定是将该手机直接进行拿走保管,因为这个属于原始载体,最直接有效。

5、如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呢?

如果有些证据在警察局,宾馆,单位等地方保存,普通人不能拿到这些证据,那么可以聘请律师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除此之外,没有明确的地点的话,法院是不会调取证据的。法院没有义务为你主动调查取证,所有的证据需要你自己去调取。

6、私家侦探是否合法,有没有必要聘请私家侦探来跟踪拍摄呢?

在我国,私家侦探不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工商局不允许私家侦探注册,因为在我国属于非法经营的。目前很多私家侦探公司注册成为商业资讯公司,隐蔽经营,实, 际存在很大的风险。另外在法律上,对于非法取得证据法院是不会采用的。侦探公司不能非法进入住宅、宾馆等拍摄,在外边拍摄的搂搂抱抱的视频、照片又不能直接反映外遇出轨行为,所以总体来说,私家侦探公司的跟踪拍摄在法院打官司的作用不大,但是,私家侦探拍摄的东西可以作为一个心理炸弹,在和对方谈判私了的时候非常有作用,对方会很惊讶你有这些东西,通常会做出让步,因此,在去法院起诉前,可以聘请私家侦探公司拍摄,作为谈判私了的筹码,一旦进入法院程序,就没有必要聘请私家侦探公司了。

九、一方出轨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出轨起诉离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律师咨询:首先,需要找一位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了解离婚的相关法律程序和细节。

2. 提起诉讼:在确定离婚的决定后,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离婚起诉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3. 诉前调解:离婚案件都会在立案前安排诉前调解。在开庭前,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安排开庭时间。

4. 庭审:如果调解不成功,就会进行庭审,双方需要到庭出席,法官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判决。

5. 生效:如果判决生效,就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的协商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需要谨慎处理,尤其是在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和影响。

去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十条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TAG: 【出轨赔偿】因夫妻一方出轨起诉离婚该要哪些赔偿?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如何取得外遇出轨证据?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4号、6号、9号线世纪大道站12号出口西行300米,过崂山路口就是,张杨路、崂山路口,靠近浦东第一八佰伴。) ,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