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财产】我的父亲失踪了,股票账户怎么办?
【客户咨询】
我父亲于今年4月15日外出徒步失踪,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家里为找他经济出现了困难。他的股票账户上还有一点钱,我们家想取出补贴家用,但是股票账户没有密码导致无法操作。
一证券公司以不是我父亲本人拒绝提供密码。
二公安机关拒绝出具失踪证明(要两年以后才能出具死亡证明)导致股票账户无法继承。
以上就是存在的问题。我(和家人)要如何才能获得账户密码或者是继承这个股票账户?(我们家就我一个孩子,家里还有妈妈和奶奶)
【钟涛律师法律意见分析】
一、确实,对于下落不明的人,法律上是有一套程序的。确实要等待2年左右。
按照法律规定,失踪2年以上才可以通过法院宣告失踪。。法院经过审查以后做出判决。
宣告失踪的条件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所以,如果你父亲外出不归以后,你的第一步肯定是要先向派出所和居委会报案登记,剩下的就只能等待了。当然了,你可能过个半年左右,都要去派出所登记一下,确认这个案件派出所一直跟进,那么2年之后,可以要求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出具一个情况证明,然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宣告你父亲失踪。
二、法院宣判失踪的同时会指定财产代管人,持有法院判决书,财产代管人才可以去证券公司要求更改密码,控制账户的。
在向法院起诉申请确认父亲失踪的同时,还有一个要求就是申请指定财产代管人,持有法院判决书,财产代管人才可以去证券公司要求更改密码,控制账户的。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法条条文。
第二十一条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宣告失踪的撤销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