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但男方坚持不同意离,该怎么办?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出生就有死亡,有结婚当然就有离婚。比较谁也不能说第一次结婚就找到陪伴一生的正确的人,大家恋爱时间长短不一,结婚目的不一,家庭背景也不一,关键是现在男女都比较独立,不会为了家庭而牺牲自己的一生,一旦认为另一方对自己不合适,无法凑合过下去,果断选择离婚,再说,现在社会,面对诱惑也多,男男女女外遇出轨犯个错误也很多,这些都会导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遇到这个情况该怎么办,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但男方坚持不同意离,该怎么办?下面,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为你解答分析,以飨读者。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即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已经破裂了,那么不论对方是否同意,法院都可以强制判决夫妻离婚,反之,如果没有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那么如果男方坚持不同意离,很有可能法院不会第一次就判决离婚。
二、法院不判决离婚以后,该怎么办?
很多人看到这里肯定要问了,是的,钟涛律师,对方说了,死活不同意,要拖死我,现在法院又判决不准离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那女方还是想离婚该怎么办?
钟涛律师认为, 不要着急,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是很正常的,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是第一次走个过场,法院不准离婚,没有任何好担心的,只要你想离婚,等待6个月冷静期过后,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了,而且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是第二次离婚离掉的。
因为第一次属于法院正常态度,对待婚姻比较谨慎,给夫妻双方一次改正错误和好的机会。希望通过法院驳回以后,双方都能冷静思考,夫妻关系到底该怎么办。但是,如果夫妻确实还是过不下去,一方第二次起诉到法院以后,即使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法院也会判决夫妻离婚,因为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表明夫妻一方确实是忍受不了这个婚姻了,强制维持这个婚姻也没有那个必要了。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会处理财产分割,如果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
三、所以,只要你想离婚,应该多次向法院起诉,一定可以离掉的。
从上边可以看出,离婚问题没有那么难的,只要你想离婚,就应该多次向法院起诉,通过这种方式表明你对离婚的态度,而法院是会考虑这个情况的,千万不要觉得离婚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对方如果不同意,就无法离婚了,会被对方拖好几年,根本不是这样的,实际上大部分的夫妻,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一、二次起诉离婚,整个程序走下来,也就是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就可以了。而且聘请律师以后,全程交给律师处理程序,本人只需要开庭的时候去法院就可以了。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