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抚养费】妻子和别人跑了,不支付抚养费,剩下一个残疾孩子,如何向她要抚养费?
上海钟涛律师认为,其实你的问题是老婆已经和别人跑了,那么离婚是肯定的。但是因为孩子有残疾,肯定希望妻子支付抚养费,但是又面临如何找她要的问题。。下面钟涛律师简单分析一下各自的风险。
一、离婚的两种方法。
在我们国家离婚,只有2种方法,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像国外,国外只有诉讼离婚这一种方式,即使夫妻双方达成协议,也必须通过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由法院出具离婚证明。
协议离婚。在中国,如果夫妻双方完全协议一致,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当场签订离婚协议,发放离婚证明,这个是最简单,快速的离婚方法,任何离婚方式都不如中国的民政局协议离婚来的快,快速有效,人见人爱。而且,经过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效力较高,对方不容易推翻,如何对方违反离婚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
诉讼离婚。入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 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向法院起诉, 要求离婚,法院肯定法律规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确实破裂无可挽回,那么判决强制离婚,如何夫妻感情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破裂程度,那么驳回起诉,不准离婚。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属于静悄悄的离婚,夫妻双方只要协商一致, 可以悄悄的去办理离婚手续,之后还可以居住在一起或者分隔开,看夫妻的意思,所以,有些夫妻协议离婚多年,父母和邻居都不知道,保住了面子,适合于有身份的人士采用。但是协议离婚的最大坏处就是,必须夫妻双方协议一致,亲自到民政局办理,如何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没有达成一致,或者一方无法亲自到场,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所以协议离婚的方式不适合外遇过错,财产争夺的离婚案件。毕竟,这种类型的案件很难达成一致的。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属于夫妻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常见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 或者想获得大部分财产之后才同意离婚的方式。
起诉离婚的话,如果是诉前调解程序的话是2个月,然后简易程序开庭最长3个月、普通程序最长6个月;当中还要看法院案件排期长短的情况。案件的审理时间其实很短,程序也都不复杂;关键就是等待的时间可能比较长。但有一点要注意,如果仅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第一次诉讼法院基本判不离。如果真的想速战速决,尽快离掉,那就最好在法院进行调解时就达成一致,调解离婚,这样就不用等待后面的审理、等待、判决的漫长时间了。
向你这个情况如何能找到妻子,还是先走协议离婚,如果不行就走法院起诉。
二、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内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按照协议履行,协议作为一项重要证据,法院认可之后出具判决书就具有强制执行力了。
离婚之后对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是能够好聚好散,达成一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离婚。 离婚协议书属于夫妻自由协商的协议,本身当然不能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效果。就是属于一般的有效协议差不多,不过因为它属于婚姻法里边的,所以具有一定人身属性,所以不能像普通协议那样约定解除,违约金等,这个在法律上不支持。如果对方不自觉履行,通常要向法院起诉解决。
钟涛律师认为,根据《解释(二)》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那么此份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遵守该协议,另一方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按照协议书内容判决对方履行义务。支付抚养费。
对于离婚协议的履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已经规定了,离婚协议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后已经生效,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反悔,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条款,例如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过户,给付折价款等等内容的,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内容来履行。
那么法院基本就会判决按照离婚协议内容来履行,只需要走一遍开庭程序,然后就会出具判决书。有了判决书就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了。之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凭借法院过户协助文书,可以强制过户,不需要对方配合了。
三、签订离婚协议之后能否反悔,不公平的协议可以反悔无效吗?
如果想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协议反悔的处理。要看具体案情,一般来讲不允许随意反悔,如果不是威逼胁迫,故意隐瞒等情形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不支持反悔。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审查之后发现对方抗辩理由不成立的,这个时候离婚协议其实是作为一项证据来看待,但是又是属于特殊的证据,不允许一般人随便反悔。只要没有出现约定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情况,那么就是有效的,即使存在不公平,不对价,一方没有付出的情况的也很正常。
四、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的标准。
(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五、抚养费支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无法确定的,可以依照是否有固定收入来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
4、很多人想知道的一次性付清抚养费,要是经济条件许可, 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具体的支付方式自行协商。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一次性支付的。
【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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