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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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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离婚】夫妻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现在男方在外省,女方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时间:2019-12-11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外地离婚】夫妻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现在男方在外省,女方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济发展和社会流动加快,很多人都通过上学,工作,出门打工的方式离开家乡,到异乡工作生活,夫妻分居2地,感情必然变淡,很多人就会闹到离婚这一步,那么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现在男方在外省,女方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钟涛律师告诉你,离婚分为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夫妻本人全部到民政局才能办理,如果只有一方离婚的,只能通过法院起诉判决离婚。即使你们夫妻都同意也只能按照这个程序来。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本人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当面签字办理,不能委托任何人代办。

协议离婚必须回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不能委托任何人代办。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持那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诉讼离婚适用于: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无法出面配合办理。或者夫妻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单方想离婚的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诉讼离婚办理,必须由一方作为原告,起诉至法院,法院立案以后,通知被告来开庭,然后才能判决离婚。谁做原告和被告没有本质区别,只是一个形式而已。这就是民不告官不究的原理。

那么,作为原告一方,该向哪个法院立案呢?我们看看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立案,符合原告必须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实际居住地法院起诉。这就是原告就被告原则。

一般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离开户籍地一年以上的,由实际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例如如果夫妻双方在上海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就可以在上海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经常居住地】一般来说,夫妻如果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上海在法律上就叫做经常居住地,并且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诉讼离婚的。
《民诉法》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钟涛律师提醒,单纯有房产证并不能直接在上海立案,必须要提供居住满1年以上的居委会证明才可以。如果双方结婚证丢失的,那还需要原结婚登记机关出具结婚档案证明。

【居住证明】 要向法院立案,必须提供夫妻在上海连续居住达一年以上的证据,例如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证明,办理的居住证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等等,在法院立案的时候必须提供。

这样你们就可以在上海(你们现在的居住地所在的法院)诉讼离婚。

 

三、起诉法院离婚程序。起诉立案是什么程序。

举例上海来说,法院受理外地人起诉离婚案件,需要提供

1、 被告居住证明,由住所地居委会开具,证明居住满1年以上,居住证明要写明居住开始到结束的实际,或者提供居住证也可以;

2、 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

3、 小孩出生证;

4、 财产证明等等材料。

立案受理:夫妻到法院打官司,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等等材料,起诉状需要有固定的格式,所有材料至少准备2份,法院一份,对方一份。如果对方不是上海户籍,可能需要提供对方的在沪办理的居住证等材料。以前的时候还需要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诉前调解:在法院接受起诉材料以后,大约10天左右的时间,法院就会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夫妻双方,约定一个时间,到浦东新区法院诉讼调解中心来参加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转入立案登记中心,进行下一个环节,正式立案开庭,转入浦东新区法院离婚法官手里处理。

正式开庭,在开庭前会提前3天发传票给夫妻双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法院来开庭处理。

开庭会按照下来顺序来进行。

1、 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录,核对双方出庭人员。

2、法官要求询问是否回避。

3、要求原告宣读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要求被告针对原告的诉求进行答辩。

5、法官询问案件事实,必要时双方可以随时补充事实。

6、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7、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8、法庭辩论。

9、最后称述

10、询问调解意见

11、开庭结束,签字走人。

12、判决,如果不服可以上诉。

如果在一审法院判决以后,夫妻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天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大约也会在3个月以内处理完毕。

钟涛律师认为在上海一年以上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你们如果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诉讼离婚,例如你们居住在浦东新区的话,就可以通过浦东新区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子女抚养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从有利子女成长的角度判决。

 

四、起诉离婚周期有多长呢?

一般来说,一个起诉离婚的案件,从委托律师开始办理,到最后法院判决结果出来,期间大概会经历立案起诉、诉前调解、正式开庭、判决上诉等4个大的阶段,具体期限和案情有关,夫妻案情约简单,需要时间越少,夫妻之间案情越复杂,所需要时间越多。

关于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来说,简易程序下,由一个法官审理,全程大概是3个月左右,特殊情况需要验证, 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再超期的话,就不能一个法官审理了,必须转为3个法官审理。3个法官审理期限为六个月;还可以延长6个月,应该说是比较长的了,不过一般的离婚案件不需要这么长时间,大概从开庭到判决也就3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涉及的二次开庭,可能要加上2个月左右时间。

 

 

五、如果一方不到庭参加诉讼,或者故意躲避不出庭,或者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法院该如何开庭判决?

常来说离婚诉讼属于解除特定身份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需要当天询问原被告双方本人的准确意见,也就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庭。

不过,不是像有些说的,只要人不到法院出庭,法官就永远无法判决夫妻离婚了。

这个观点很多人都有,特别是在夫妻矛盾比较剧烈的时候,另一方往往说,我死活不同意离婚,也不会去法院出庭应诉,要耗死你一辈子,让你永远也离不了婚,我看哪个法官敢判决离婚。

钟涛律师提醒,这个观点是绝对错误的。法律上考虑了一方故意不出庭后续该如何处理的情况的,即使一方缺席不出庭,法院依然可以在履行必要的告知程序以后,缺席做出判决,庭审照常可以开展下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什么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相对于正常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都出庭而言,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适用前提】什么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离婚被告一方不到庭、不出庭,无法联系,反正就是人不来,就可以缺席判决了。

民诉法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被告经传票传唤,有正当理由,法院会另行择日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公告送达】对下落不明,无法邮寄开庭传票的,在缺席审理之前,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对于那些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人员,或者是躲起来,故意不接受法院传票的,法院用常规方法无法送达开庭传票,那么就可以采用登报公告的方式,等的是北京的人民法院报,还有每个省的高院的网站,即使这种报纸可能根本没有人看到,但是法律程序上已经完成了,之后公告时间一到,法院就可以缺席做出审理。

【下落不明】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审查证据】缺席审理,仍需要原告提供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原告仅仅陈述夫妻感情破裂,而没有拿出充分的证据,法院仍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原告拿出合法、真实、有关联的证据,而被告缺席,法院一般会认定原告的证据,进而判决离婚。

【被告意见】如果被告提交了答辩意见而拒不到庭的缺席审判时要参考被告的答辩意见。

【缺席离婚】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一方不到庭能离婚吗?

经过法院正常传唤,或者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以后,法院就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了,缺席判决结果和正常夫妻离婚结果是一样,如果原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反之,如果原告拿不出法定的证据,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缺席判决第一次可能不准离婚,需要在6个月冷静期之后,第二次向法院起诉,法院还是缺席审理,才有可能判决离婚。

 

 

六、法院是否可以在缺席离婚的时候直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起诉离婚大战中,经常见到的缺席判决离婚就是分为2种情况,一个是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例如外出打工,或者离家出走,好几年都杳无音信,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另外一个情况就是夫妻矛盾非常的大,离婚条件谈不拢,故意拖延不想离婚,或者想争取更大财产利益,所以对于法院离婚传票据不接受,接受了也拒绝到法院出庭,采取不合作的态度。

无论是哪种情况,在法律上都可以按照缺席来判决,法院判决强制离婚都不存在任何问题。那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缺席判决分割呢?当然是可以的,连具有身份属性的婚姻都可以缺席判决离婚,那么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都不存在任何困难,法院都可以缺席判决处理。

法院审理诉讼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时候一般采取一下3种方式,首先区分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妇女儿童,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法院可以:

1、直接实物分割,可以直接分割的实物物品直接分割,一人拿走一部分

2、出售分割价款。如果财产之后一个,不适合进行直接实物分割,那么可以出售,所得出售款进行分割。

3、折价补偿款。把物品判决归一方所有,同时给与另一方对应的折价补偿款进行分割。

在缺席判决离婚的案件中,法院也完全可以采取上述的办法进行分割,原则和方法是一样的。

 

 

钟涛律师提醒,离婚案件看似法律关系很简单,但是开庭程序并不简单,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离婚套路多,不要以为你不聘请律师,自然会有法院主持公道,为你争取你的权益,这样的想法是错误,是要吃亏的,只有你自己聘请的律师才会为你说话,其他人是不可能主动维护你的权益的。如果你想起诉离婚,或者已经被另一方起诉了要求离婚,那么尽快聘请钟涛律师为你服务。

 

 

 

【法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二百六十七条 送达方式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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