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男方家暴女方,女方该如何收集证据起诉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确实很不幸,家庭暴力只有一次和无限次,如果遭遇到一定不要慌张,多看看钟涛律师的文章和介绍,做到有备无患,下面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告知你应该如何去做。
现在社会压力大,男女也平等,虽然说时代进不了,女性地位提高了,可是女性面对男性身体天然处于弱势地位,如果男方能力强,挣钱多,女方收入少,在家里发生冲突的时候,男方自然而然的可能会动手打人,打人也会上瘾,一旦有了开始,就很难结束,不少客户询问钟涛律师,老公昨天晚上家暴打了我,打的我眼睛受伤,今天不能出门上班,我想离婚,该怎么办?
钟涛律师认为,家庭暴力行为在过去的社会确实比较 常见,年龄大的都知道,过去人比较不讲究文明,打人比较随意,而且很多人的观念里认为,夫妻之间的事情,外人不好参与,所以两口子打架,公安机关很多都是批评为主,很少干涉,除非打的很严重,受了伤,才有可能管一下,随着社会进步,跟随国外潮流,现在社会迫切需要一部法律来限制家庭暴力行为,反家庭暴力法从2016年3月1日开始执行,目的就是为了管理家庭暴力行为。
通常来说,发生家暴以后该怎么办?
一、报警。
发生矛盾为了人身安全也好,为了阻止对方继续施暴也好,第一时间最后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警察出警处理,有困难找警察,面对公安机关,任何人都必须客气对待,所以,要抛弃以前的思想,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敢报警,这样只会助长对方的暴力思想。
《反家暴法》第16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对家暴事实进行记载。
有了公安机关的处理结论,将来才好打官司。
该法律条文也规定了警察应该如何应对家庭暴力行为,如果能够充分证实暴力行为存在的,伤情严重的要予以拘留罚款,如果伤情不严重的,要出具告诫书
二、取证。
事情发生了,必须需要把这儿事实作为证据固定下来。例如如果有摄像头记录下暴力殴打过程的,或者对方愿意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的,总之,一切能够证明事实发生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要充分保留,以后有大用。
三、去医院验伤。
如果殴打情节严重,受伤加大,公安机关会开具验伤单,去医院验伤,如果构成轻微伤的,可以治安拘留,如果构成轻伤的,可以刑事处罚,当然了,即使什么伤情都没有构成,对应的病例记载也可以证明治疗经过。
总之,发生家暴以后,不要慌张,尽快寻找一个律师,律师会告知你如何取证和维权,切记不要忍气吞声,觉得忍一忍就过去了,这样会导致对方认为没有任何代价,根本不会认真反思过错。
二、发生家暴后想离婚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对方有家庭暴力行为能被证实的,那么法院可以第一次就判决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不需要拖1年之久了。以前在没有实施反家暴法律之前,法院很难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因为证据很难取得,以后在法庭上是要看证据的,现在公安机关可以强势介入家庭纠纷,并且法院也可以根据申请出具人身保护令,确实是一大进步,至于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书面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也要有一定的家暴证据,不是说只要申请肯定会批准的,如果没有证据也比较麻烦。
先申请人身保护令之后,立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家暴行为作为法定离婚过错,完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总之,如果能够证实对方存在家暴行为, 那么小孩抚养权可以争夺过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会分多一点,而且最重要的是,离婚的进程可以大大加快, 没有必要起诉第二次离婚,第一次起诉就可以离掉,减少痛苦的过程。
(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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