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出庭】起诉离婚但是对方拒收传票死活不出庭该怎么办?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夫妻感情不和,一方想要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因为各种原因不想离婚,可能存在各种拒不配合拖延的情况下,例如对方可以拒绝接收法院传票,死活不出庭,以此来达到拖延离婚的目的。那么这个时候法院会怎么处理,我们该怎么办?
通常来说,如果被告一方拒绝接收法院传票,法院有的是办法可以应对。
一、一般来说,对方不出庭分为可为拒绝接受法院传票不出庭和接受法院传票拒绝出庭2种情况,对于这个2个情况法院的处理程序上稍微有些区别。
1、第一个情况,对方没有接收法院传票,也不出庭。如果是对方人一直都在,或者在家或者在单位上班,那么法院可以安排法警上门进行送达,通过单位或者居委会核实对方身份,要求对方当场签收,如果对方不签收,那么可以要求在场人员签字作证,进行留置送达,将材料当场留下,视为送达。可以按期缺席开庭。
如果对方无法联系或者找到,例如去了外地,或者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下落不明等等这样的情况,无法直接联系到被告,这个时候法院就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报登报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期限是2个月,公告期限满了以后视为已经送达,可以按期缺席开庭。
2、第二个情况,对方以及签收法院传票,但是不出庭。对方已经签收了法院传票,那么如果开庭的时候不来,视为主动放弃了开庭答辩的机会,法院可以缺席开庭。
二、通过上面的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的方式,已经完成法律意义上的送达程序之后,就可以正式开庭了。
无论法院是通过留置送达或者是公告送达的方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如果被告拒不出庭的话,那么法院视为被告主动放弃进行反驳以及答辩的机会,法院会按照原告的要求进行判决,对事实原告说什么就是什么,因为没有反对方了。最后是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的。
当然了,在缺席判决之后,按照程序,判决结果也是会走登报公告送达的方式的。也需要2个月的公告期间。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 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 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 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 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起诉离婚程序步骤】
1、聘请律师,准备证据材料。
2、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双方共同的住所地区或者县法院立案起诉,在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需要递交民事诉状 2 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 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 据需要交 2 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 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6、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调解分 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7、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8、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 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可以在判决生效 6 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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