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出走】没离婚老婆带孩子离家出走分居了,她有权要孩子的扶养费吗?
夫妻吵架谁都无法避免,无论感情再好的夫妻,日子过久了,生活麻木了,总是少不了斗嘴,有的家庭可以化解这个矛盾, 斗嘴过后依然继续好好过活,有的家庭夫妻性格都比较突出,可能谁也不会轻易让步,一次吵架都有可能导致一方离家出走,带着孩子搬出去分居,那么日子还是要过,如果在此期间,双方不相往来,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带孩子的这一方是否有权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必须要在离婚后才能要呢?
实际上,在法院判决文书库里搜索一下就会发现,法院在判决重对是否支持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分居期间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就不统一,有的案子里法院支持了应该支付分居抚养费,有的案子中法院没有支持。那么法律上对此到底如何规定的,我们如何得知自己的情况法院是否会支持呢?。
一、我们先来看看一下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应该说法律上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明确说明,即使夫妻没有离婚,如果父母一方如果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是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的,按照同样的道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也当然有权要求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那么为何还是有些案子里边的要求得不到法院支持呢?
从道理上来说,无论夫妻是否分居,双方都有义务抚养小孩,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这是必须的,即使在夫妻双方分居后,这个义务也必须履行,将来离婚以后也是一样,自己的孩子永远都是自己的孩子,除非孩子已经成年满18周岁,可以有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独立生存,否则依照保护子女的规定,父母都必须有义务抚养孩子,分居以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和生活各自分开,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压力更大,另一方如果不支付分居期间的饿孩子抚养费,那么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这是不被允许的。
二、哪些情形下分居期间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要求得不到法院支持。
上文已经说过,夫妻双方虽然已经分居,并且由一方抚养小孩,另一方也必须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这个也要看情况,你比如,有些夫妻一方工作收入确实比较低,每个月可能拿不出多钱钱来给孩子,但是也是尽力,几百几十的给孩子买东西,买衣物,买奶粉什么的,可能从数额角度来说,不能完全匹配,但是一方确实尽心尽力了,甚至有一些家庭是通过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来支付的,这都是一种尽了义务的表现,这个时候就不适合再重复判决履行抚养义务了。因为这说明另一方并不是逃避抚养义务,他还是尽到了一定的抚养义务,或者为家庭支付了一定的必要费用,虽然钱可能不够理想,但是限于经济条件或者自身维持生活存在困难,总之法院不可能逼迫一方自己都无法生活下去,法律还是要给与人必要的生活保障。
还有一些法院,认为子女的抚养费存在诉讼时效限制,超过2年以上,就过期了,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总之,根据法律规定和原理来说,在夫妻分居期间,法院都是支持另一方支付直接抚养孩子的抚养费,这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能逃避。对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实际上很少数,比较婚姻关系具有特殊性,除非到了真要离婚那一天,否则很多家庭可能不会去计较这个东西,但是不能因此过期了,否则鼓励大家都去离婚,否则无法主张抚养费,这个说不过去了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一项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符合人类文明社会法延续发展需要,任何父母不可能逃避这个义务,不论是夫妻分居,还是离婚,都必须履行这项义务。即使没有闹到离婚这一步,子女也是有权要求分居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而且不应该存在时效限制的问题。
以上即使钟涛律师对于《【离家出走】没离婚老婆带孩子离家出走分居了,她有权要孩子的扶养费吗?》的解读,如果你看完本文需要帮助,请联系钟涛律师,电话15800502572.本文属于钟涛律师原创,如果转载需要经过钟涛律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