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夫妻婚后买房父母出资首付现在离婚是否算借款归还父母?
眼看各地房价是如芝麻开花节节高,而很多各地风俗习惯又是结婚必须得买房,只有买房作为新房才算完整的婚姻,可是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工资收入不高,消费不低,没有什么积蓄,不可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去单独买房,通常都需要父母的资助,如果夫妻感情好不会计较这么多,如果感情不好面临离婚,父母出资买房的钱怎么算,算做借款还是赠与,是否应该归还父母?下面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办案经验为你总结分析如下。
我们先来看一个客户案例。
【案例】钟律师你好,向您咨询几个个问题。1、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了50万。没有打借条,只是在pos单上签了我们的名字。离婚后是否要将这50万还给男方父母?2、孩子13岁,离婚时是根据孩子的意愿跟哪一方吗?
天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婚姻幸福美满,为了子女的减少压力,都会拿出毕生积蓄,积极为子女买房,可是,为了面子,一般都不会要求子女写下借条借据什么的,伤面子伤和气,怎么都不好意思开口。
等到了夫妻感情不合,闹到鸡飞狗跳的程度,对方肯定是不愿意承认属于借款的,那么对于父母婚后为子女购房出资,性质到底是是赠与还是借款呢?我们先来看看法律的规定
【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钟涛律师认为可以说,法律条文围绕父母出资购买如何认定的问题均作出了规定,但是,在实践诉讼离婚案件中,大家依然搞不清楚该如何分割,对于父母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属于赠与还是借款的情况下,实际处理中依然存在2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观点认为,严格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后出资买房应该认定为赠与,离婚时夫妻不需要偿还。理由是根据法条规定,应该推定为夫妻的赠与,这种赠与具有亲属关系,是为了减轻夫妻的生活负担,提高生活质量而自愿赠与的,并且房产权证也登记在夫妻名下,赠与行为已经完全,离婚时属于夫妻的财产,和父母没有一分钱关系了。
第二另观点认为父母出资应当认定为借款,即使没有书面借条,但是基于父母是为了帮助子女生活的目的,属于资金出借性质,没有明确要求偿还,但是在离婚的时候,父母是有权要求夫妻共同归还此笔债务的。
钟律师比较认同第二种观点,子女婚后购房时,父母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借款,子女负有偿还的义务,除非有书面约定明确为赠与的。一般来说,当事人对自己的事实负有举证义务。在本案中,对于50万的出资属于赠与还是借款,需要双方举证,实际上双方除了转账记录以外,都拿不出任何证据,在这个情况下,女方拿不出反对证据的情况下,从照顾出资人的利益出发,考虑不当得利的情况,认定借款是比较公平的。也是符合公序良俗的。
当然了,钟涛律师提醒,在实际案件处理中,到底属于何种情况还没有定论,不少法院对于借款还是赠与回避不予处理,但是对于出资方的一方子女,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考虑此部分出资额度,在分割比例上会名下偏向出资方的子女,默认即使算赠与,也是赠与给自己的子女,侧面维护了父母出资的利益。
所以,综合来看,对于本案中父母的出资50万元,离婚时并不需要明确偿还,但是在夫妻分割此套房屋的时候,男方肯定会多得比例份额的。对于小孩已经年满13周岁的情况下,根据2017年修订的民法总则,超过8周岁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员,归谁抚养应该征求孩子的意见,并且通常以孩子的意见为主。
以上就是钟涛律师对于夫妻婚后买房父母出资首付现在离婚是否算借款归还父母的解读,如果你看完本文之后,依然存在疑问,请联系钟涛律师当面解读,电话1580050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