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买房】婚前买房因为赌博离婚该怎么分割份额?
在房子作为重大资产,甚至是结婚与否的今天,没有房子很多人不会结婚,物质化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很多人开玩笑说丈母娘推高了今天的房价。但是买房毕竟属于重大资产,通常需要举全家之力予以支持,而且对于女方来说,不论是否出资,都要求添加名字到房产证上,以此来证明对方的真心,提高离婚的成本。但是呢,总有一些人会离婚的,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谁也不能保证结婚一开始就一定能走到底,一旦离婚,此类财产如何分配?下面钟涛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你分析解答如下。
【案例】
您好,钟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房子是婚前买的,购房合同是我们俩的名字,当初各自办了未婚证明并共同申请了按揭贷款,然后由他父母出的首付,每个月用他名下的银行卡还款的。然后他是赌博,这种情况下离婚,房子怎么分?
钟涛律师解答,通常来说,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购买房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办理出产权证,该房屋通常都会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考虑婚后还贷情况可以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金。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买合同购买房屋,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是为了登记结婚,后来确实是登记结婚了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的,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房屋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就该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要求另一方就增值部分予以补偿。
根据夫妻财产分割原则,对上述房屋进行分割的时候,原则上均等份额,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出资额存在显著差异,均等份额明显对出资较多一方不公平的时候,可以适当参考出资额度进行分割。
对于本案来说,男女双方在婚前恋爱时共同购房,后来确实登记结婚,可以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但是鉴于都是男方出资首付,婚后还贷也主要由男方婚后进行还贷,女方基本没有出资的情况,对男方应该是适当多分,女方应该适当少分,这点是对出资人财产的一种保护,也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至于男方赌博问题,赌博确实属于婚姻法上规定的恶习,但是你要举证证明比较困难,除非被警察处理过,否则都是比较隐蔽他自己不会承认,即使证明对方存在赌博恶习,对你财产分割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综上上述,一般来说,婚前购买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对于婚前购房,之后领取结婚证生活在一起的,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基本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很多人可能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如果你确实想保护自己的财产,那么最好在房产证上约定份额,或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来固定,这样避免日后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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