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之六】离婚案件中父母可以参与进来吗?欠父母的钱和房产份额如何处理?
父母对于儿女的婚姻大事肯定是很上心的,特别是在上海地区,从婚礼操办到结婚买房,都少不了父母的帮忙,一旦面临离婚,父母更是要全程参与了,那么,离婚案件中父母可以参与进来吗?欠父母的钱和房产份额如何处理?父母可以一起参加离婚诉讼吗?下面,钟涛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你分析如下。
【案例】
上海黄浦区的赵先生2010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宝山区的李小姐,双方于2011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小孩,因为带孩子问题和公公婆婆发生矛盾,双方准备离婚, 不过,公婆提出一个问题,结婚是举办酒席和房屋装修一共花去25万元,后来小两口婚后购买一套浦东新区房屋,公婆出资了50万元,老人要求女方要归还这些费用,然后才同意离婚,否则坚决不同意离婚,请问钟涛律师,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钟涛律师认为,现在社会,老人帮助子女购买房屋,操办婚礼以及抚养小孩的越来越多,这是中国风俗习惯所决定的,没有办法改变。因为年轻人压力越来越大,整天忙于工作加班,父母有时间也乐于带小孩,但是老一辈的育儿观念和年轻人不一样,导致带小孩的日常中会发生一些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到夫妻感情,进而夫妻会离婚。因为是由矛盾引起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双方必然谁也不服谁,以前投入的都想要拿回来。上述案例中, 赵先生的父母就是属于这个情况。那么父母到底可以不可以参加到夫妻离婚诉讼中来,他们的钱款是否有权利要求儿媳妇偿还?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案件只能夫妻双方参与,其他人都不能参加进来,父母也不行,只能作为旁听人员或者代理人参加,因为离婚案件属于特殊关系特殊身份的案件,婚姻法属于特别法,只能在夫妻之间适用,不能在父母之间适用,原告和被告只能夫妻双方,任何其他人都不能参加进来。父母的债务主张或者其他侵权主张不能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解决,即使确实存在债务纠纷问题也不行, 只能等待夫妻离婚诉讼结束以后,父母另行起诉夫妻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有些父母也要说了,结婚的时候父母给了双方不少彩礼钱和酒席钱,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一方归还,这样的情况属于债务纠纷,不能在离婚案件中合并处理,也是必须父母作为原告另行起诉夫妻来解决。
有些人可能要问了,如果房产证上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那么离婚法院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房屋是以产权证登记为主的。产权证具有公示公信的作用。根据产权登记的名字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房屋具体来说分为登记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面名下,房屋登记在夫妻和子女名下,房屋登记在夫妻和父母名下。
(1)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下。我国婚姻法采取婚后推定共有制度,只要是婚后购房的,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一方认为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或者属于婚前资产购买,或者属于父母出资为其购买,要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认定属于个人所有财产,那么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盖房屋登是个人出资所购。
(2)如果产权登记在子女和夫妻名下。对于未成年子女,因为本身不具备收入能力,登记在其名下的份额,通常认定为夫妻归于子女的赠与,子女有权享有该份额,在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进行监护,所以他们的财产可以和父母一并在离婚案件中予以处理,如果是成年子女,那么就不能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只能等待夫妻离婚案件结束以后另案起诉处理,案由是分家析产。
(3)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和父母名下。因为父母处于不具备特殊关系的第三人,所以父母不能作为当事人参加到离婚诉讼中来,父母的财产也不能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也是和成年子女一样, 必须等待夫妻离婚案件结束以后,另案分家析产来起诉处理。
法院处理离婚案件适用的婚姻法比较特殊,很多父母的主张和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必须另案起诉才能解决,不是想合并就能合并在离婚案件中解决的,案件类型完全不一样,离婚案件只能是夫妻双方参加诉讼。
钟涛律师提醒,很多离婚案件中父母提出各种还钱主张,大部分是因为气愤的缘故,并不是真的要夫妻归还这钱,有的时候通过律师和法官的工作,夫妻在离婚案件中如果能够谈好条件解决矛盾,很多时候父母都会放弃自己的主张,钟涛律师在案件办理中也遇到当事人提供一些借款借条来扩大债务的,但是法院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不建议这么做。
以上就是钟涛律师对于离婚案件中父母可以参与进来吗?欠父母的钱和房产份额如何处理的解读,如果你看完本文之后发现自己面临类似问题需要处理,那么请联系钟涛律师到律师楼详细面谈,158005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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