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出轨】男方有外遇出轨行为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客户来电咨询: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公结婚一年了,现在有一个七个月的宝宝…可是我们的婚姻出问题…我老公要跟我离婚…我也想…因为我发现他有出轨行为。我们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价值80多万…按揭…住房公积金贷款30万跟商业贷款28万…住房公积金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贷款的…商业是两个人…房子的名字写我们夫妻二人的名字…但是还房贷的卡是以我的名字开通的!首付是他父母,供了有一年一个月…前面一年都是他父母出钱供!目前为止,我老公因为赌球输了将近60万,因为他没有钱还债,叫我去借钱给他还…我帮他借的钱总共有人民币184000元!我女儿出生到现在基本上他都没出过钱抚养,都是我一个人出钱的!现在问题是:1.我帮我老公借的钱我能要回来吗?以什么方式要?2.房子我有份得到吗?3.他出轨这样的行为我能让他赔我损失费之类的吗?4.我女儿的抚养费如果他无法支付我,有没办法?5.如果他承认那18万的债务,但是却没钱给我,我能要相等价值的事物吗?问题比较多…不好意思打扰…但是望律师能一一给我答复好吗?
钟涛律师解答, 这位客户确实问题比较多,下面一一来进行解答。
通常来说,夫妻离婚都是经历过感情好,有矛盾,然后离婚的程序。关于本案来说,夫妻之间最重要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和债务承担问题。
关于房产,虽然此套房屋述夫妻双方在婚前购买,首付款是男方父母出资,但是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并且婚后有贷款归还,不管是谁的名字归还贷款,都算夫妻共同归还贷款。对于未夫妻结婚所购买的房产,法院的处理原则都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处理,基本上是一人一半。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与。已经归还的贷款视为夫妻共同的还贷。此套房屋扣除剩余尚未归还贷款,夫妻共同分割。
关于18万元债务问题,夫妻之间是可以存在债务关系的,但是基于举证责任问题,妻子最好要取得老公的书面或者录音的认可,确认这18万属于借款性质,否则法院不一定予以支持。
关于外遇出轨赔偿问题,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对于外遇出轨赔偿基本上不支持,婚姻法规定的过错赔偿虽然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现实中法院只适用于暴力、同居、遗弃、虐待等情况才能判定,单纯有外遇过错法院不会支持赔偿问题,但是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外遇行为,那么法院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可以偏向你 多一些,对方少分割一些。
如果对方无法支付女儿的抚养费问题,原则上可以要求法院执行他的财产,单如果他一直没有工作和收入,也只好欠着了,唯一一套住房法院很难进行拍卖的。
如果对方无法归还你的借款,那么可以在房产分割的时候直接扣除他应该归还的借款,非常好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