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夫妻离婚后财产应怎麽分?
随着2016年上海市限购政策的出台,目前飞速上涨的上海房地产行情有望暂时平静一下,但是多年以来,每次限购,房价一致还是在增长,回头过去看看,每年都涨,只是涨幅大小不一样罢了。那么对于想要结婚的年轻夫妻来说,房子成为了一个巨大的负担,善良的中国父母们当然会为子女的婚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买房也是父母的一个重要大事件。那如果父母出钱给儿子结婚买房,夫妻如果将来离婚,该房屋财产如何分割,父母的钱能否保住,这个出资到底算赠与还是借款?
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在法院一直争论过很长的时间,特别是在离婚法庭上,经常会遇到一些夫妻,会拿着写给父母的借款和借条,来主张要求另一半承担债务,那么对于这样的借款借条,法院是否会认可呢?
钟涛律师认为, 根据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这个是有一个前提的,也即是区分父母出资是全额出资,还是有贷款,房屋产权是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在夫妻2个人名下,具体来说如下几种及情况。
一、父母出全额房款购房,没有贷款。
1、 房屋产权只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个人名下。目前法院都会认定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一个人的赠与,配偶无权享受,离婚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i无权要求分割。
2、如果房屋产权是登记在夫妻2个人的名下。那么这个就不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而是按照婚姻法和物权法的原则,登记在夫妻名下,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具体到父母的出资,不存在返还的可能性,已经视为赠与到夫妻2个人的名下,无权要求返还了。
二、父母只是出首付款,其余房款是夫妻名义贷款,每月还贷(不区分公积金还是商贷,都一样)。
这样的情况无论房产是登记在一人名下, 还是夫妻2人名下,都是视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父母的出资视为是对夫妻共同的赠与,夫妻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法官可以酌情考虑一方父母出资的情况多分一些。
三、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共同购房。
这个情况就直接适用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就可以了。
以上,是钟涛律师整理的关于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夫妻离婚后财产应怎麽分?的一下解析,如果你看完以上内容,依然对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存在疑惑,那么请联系钟涛律师,预约到律师楼面谈详解。咨询电话:158005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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