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同居】如何证明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
钟涛律师,在办理大量的离婚案件中,遇到不少客户来咨询,如何,来举证证明,夫妻一方,与他人,在外进行同居,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法定的,四种离婚过错,其中有一种就是,配偶,与他人同居的,那么,在法律上,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这种过程?
一,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含义到底是什么?
所谓有配偶很好理解,就是已经领取,结婚证件的夫妻,钟涛律师再次强调,一定是,领取的民政局颁发的,结婚证,而不是,有一些,民间,漳州举办的订婚仪式或者是,结婚酒席的,这种虽然在现实当中,大家认为是结婚了,但是在法律上,并不是法定的夫妻关系,钟涛律师,曾经遇见过一个客户,男女双方,在老家举办过结婚仪式,孩子都已经十岁了,而父母,对他的情也不了解,有一天,这个这个男的,在外边,又找了一个女的,于是妻子就回去和,父母哭诉,父母仔细一询问才发现,原来,他们夫妻居然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法律上早已经取消了所谓的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就只能算同居关系,那么这个男的再去找其他女的,也算是另外一种同居关系,只能算是一种道德上的过错,不能够追究男方的重婚罪的法律责任,这个玩笑就开大了,所以这个右派狗一定是领取了结婚证的配偶,这个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区别。
与他人同居,一般是指的,与,婚外的异性,持续,稳定的,居住在一起,持续稳定,一般是指说,要,连续三个月以上,要同吃同睡,这样才算是一个,同居关系,嗯啦,这当中,如果是说,与同性,共同居住,或者是同性恋,在法律上如何进行界定,目前来说还是一个空白,这种情况在现实当中确实也比较少见,关于时间,要有一定的持续时间,有一些,叶琴,或者是,在外面偷偷养个小三,偶尔去探望一次,都不算同居关系,同吃,指的是说,在一起共同生活,你不是说,一天三顿饭?不要在一起吃,或者说,必须在家吃,法律上也谁也不可能去认真调查,总之啊,同居啊,是要有与他人共同居住的意思,不是说,做一个,客人,来过夜,所以,几个外遇出轨?和这个与他人同居,还是有所区别的,。
二,如何证明,与他人同居了?
根据,上文所讲述的,同居的含义,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要证明与他人同居,肯定要是有一个固定的住所,而且要证明,男女双方,在这个固定住所里,持续稳定地居住,持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才可以,现实当中要证明这个,周围的邻居出具证人证言,或者到庭作证,或者是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证明,而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之下,调取这些证据实际上是非常困难,邻居们,对是不认识谁是谁也不愿意得罪人,居委会,他们也不会掺合这点事情,说实话,谁也不会整天盯着你家门口看看你这个房子里面到底住了什么人,而在目前上海有要求,各地居委会,对房屋内,实际居住人员,进行,调查和登记,数据算是有了,但是居委会一般都不太愿意提供,只能等待后续,法律法规的规定,。
钟涛律师,曾经办理过一起案件,男方和妻子在,外地结婚,后来男方来到上海,打工,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的,于是两个人就,同居了,本来这件事情的老婆是不知道!但是啊!上海的这个女的,怀孕了,我们都知道,现在对这个怀孕都是比较重视的,要到,妇产科医院进行产检,有些医院来执行规定就比较严格,你如果要来产检,就必须要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实际上就是为了计划生育,设了一道坎,那那你到居委会,工作人员肯定会询问你,女方是你什么人?回答说老婆,虽然说居委会,不会调查结婚纪念,但是他出的这个证明,上面肯定会写的,南方某某和女,方某某是,夫妻关系,居住在我辖区,但是勒,男方因为提供不了后续的结婚证,所以聚会啊,就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去老家打电话核实,老家吗?刚好,对这个比较熟悉,他的妻子在老家,我在上海不是个人,那居委会就觉得有问题,不能因为他,影响了我的计划生育的考核指标,,所以就报告了警方,警方一调查,教育这个涉嫌重婚罪,把这个男方给抓起来了,那个时候啊,事情就是这么巧,本来去的是不知道的,谁知道啊!会卡在居委会。
所以,如果你想要证明,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最好从周围的邻居和居委会下手,如果碰到几个,比较热心的邻居,或者,比较负责任的居委会,那么你的证明,就比较容易取得了,反之,如果他们不肯配合,那么你的那么你的取证,会很困难的。
以上本文,对于,如何证明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到底虽然很简单,但是,现实当中,做起来是非常困难,特别是,碰到不愿意配合的当事人,和邻居,有的时候无可赖何,只能看自己的运气了,如果,你的婚姻,面临此类问题困扰,在看完本文之后,依然存在疑惑,联系钟涛律师,详细面谈,咨询电话,15800,50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