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出售所得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问题始终是一个家庭最大的资产,当然也是容易成为争夺目标的资产,所谓婚前房产是指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购买的房产,购买时间以签订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出售,所得首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实际上,关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法律上是经过一系列变化的。1993年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001年的婚姻法进行了修改,改变了这一规定,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即是完全抛弃了之前规定了8年转变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实际是脱离了世界上其他国家主流的观点,从保护家庭妇女权益出发,转变为男女平等,保护财产所有权出发,这一观点的转变也直接体现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判断一个财产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个人财产,要看财产的取得是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房产,是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间为准,而不是以拿到房产或者产权证办出时间为准,以前还有争议,随着2011年法律的修改,现在没有任何争议了。
二、一方的婚前财产,不随着时间改变而转为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永远是婚前财产。
婚前取得的财产,婚后即使共同使用,也不影响财产性质,同样的,婚前财产如果改变形态,换个样子,也还是婚前财产,离婚婚前房产动迁,所取得的动迁房,是婚前财产权利的变现,和是否结婚没有关系,当然也是婚前财产。婚前房产,如果婚后进行出售,同样,也只是从房产变为金钱,和婚姻也没有关系,所得售房款也是婚前财产。
三、如果把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婚后用这笔钱另行购买一个房产,也是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了,前提是全款购买房产,并没有进行贷款,否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另外要注意的是,上诉所有房产都指的是只有夫妻一个人的名字,并没有夫妻2个人的名字,如果产权证上添加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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