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拆迁】订婚后拆迁拿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老百姓都知道,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是双方已经订婚了,没有领证,这个时候拆迁所得的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小孩能够分割吗?是不是分居两年就能够自动离婚呢?
钟涛律师认为,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结合一个案例来讲解。案例如下:
【案例解读】
我和我老公2012年订婚后他家北蔡的老屋拆迁拿了两套房子,现在我们结婚,房子是拿了,房产证还没领,肯定是他的名字,我现在生完孩子老公和我家闹矛盾,现在要离婚,我为了孩子能争取房子吗?抚养费?请问钟涛律师,现在离婚我能争取到什么?我们的钱都是各自归各自的,结婚的首饰和礼金要退吗?是不是分居两年自动就离婚了?
钟涛律师解答,这个案例中涉及2个重要的问题,一个是老屋拆迁所得的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一个是夫妻分居两年是否自动就离婚了?
第一个问题,拆迁所得的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老屋属于男方婚前的房子,如果夫妻还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不属于法定的同住人,无法得到安置待遇,取得的安置房当然就只是婚前财产的转换形式,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无权分割。如果夫妻已经领取结婚证了,拆迁的时候一般是可以算作安置人口的,这个时候就能够得到一份安置待遇,如果离婚,那么拿走自己的安置待遇就可以了,至于孩子,如果是拆迁的时候已经有了孩子,很多地方的拆迁也会给孩子一份安置待遇,这份就是属于孩子的,如果离婚,监护人可以代为保管这份待遇。也就是房子可以要求换算成为补偿款。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夫妻分居两年是否就能够自动离婚呢?钟涛律师对此问题做过多次解读,结婚和离婚都是政府部门的管辖范围,必须到政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结婚要登记领取结婚证,离婚也要登记领取离婚证。所以,根本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这个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不是老百姓自由想结婚就结婚,想离婚就离婚,只有你没有去政府部门登记离婚,无论你分居几年在法律上依然属于夫妻,大家一定要记住了。当然了,有些人说分居这么多年,对方肯定不会配合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你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了,法院解决的就是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法院可以强制判决离婚,不需要对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