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离婚】女方想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怎么办?在财产分割时会对女方不利吗?
钟涛律师按,进入2015年,中国人的婚姻观念不断受到冲击,出轨外遇增多,夫妻离婚率增高,单亲家庭增多,以前大家都是感觉离婚嘛,都是男人主动提起的多,女人提起的少,似乎谁主动提起离婚,谁就吃亏,谁就要退还彩礼啊,赔偿办酒席的钱和装修的钱啊,反正两家人互相扯皮,纠缠不清,那么如果是女方想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情况下如何有效离婚?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诉讼离婚,在财产分割时会不会因为女方先提出离婚而对女方不利吗?
钟涛律师认为,为了回答上述的问题,下面结合一个案例来看,然后钟涛律师再详细分析下。
【案例】
我和老公是2011年经人介绍认识恋爱的,然后登记结婚,开始我们都在老家里打工,没有出来,但是钱太少了,老公2013年外出打工,我一个人在家,后来我也听说过一些老公有外遇的传闻,但是他都没有承认,今年过年回家他对我非常不好,也没有拿钱回来,我就知道,他肯定外边有人了,我想提出离婚,但是他死活不同意,说离婚可以,要我退还5万彩礼,还有办酒席花了3万元,请问钟涛律师,他的要求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钟涛律师认为,家庭稳定才是社会的稳定,你们这个家庭来说目前并没有很大的矛盾,主要原因也即是夫妻分离造成的,如果你对这个婚姻还有信心,愿意维持下去,就没有离婚的必要,如果你已经考虑好了要离婚,那么我们律师完全可以帮助你,鉴于你们夫妻现在不能达成一致,你要想离婚,只能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强制判决离婚。
这当中根本没有保护谁先提出离婚这个说法,实际上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男女平等,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也存在谁主动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就会少分的规定。
实际上,如果夫妻不能协议离婚,就只能单方面向法院起诉,诉讼判决离婚这个道路了。法院诉讼离婚解决的就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法律赋予法官强制离婚判决权利。正式因为感情属于虚无缥缈的东西,法官如何才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为了判决方便,规定了一些具体的表现,如违反忠诚义务、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下落不明失踪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