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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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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首付款】夫妻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而出资,属于赠与还是借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时间:2015-10-10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父母出资首付款】夫妻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而出资,属于赠与还是借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钟涛律师按,当事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除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的以外,根据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原则规定,都应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钟涛律师认为,不少夫妻准备结婚买房,很多都是希望夫妻领取结婚证之后再定买房的事实,而且上海地区现在实行限购措施,单身不能买房,只能以家庭为单位买房,所以生活中都是小两口先领取结婚证,然后一方父母(按照国内习俗通常是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款,夫妻名义签订买卖合同,贷款购买房屋,婚后还贷由一方或者双方来。这个是大部分的家庭结婚购房的模式。

那么如果后来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此套房屋登记在夫妻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没有什么疑问,但是不少家庭都主张30%的首付款是父母的血汗钱,应该属于父母的,父母当初没有明确是借贷,还是赠与,现在既然离婚了,肯定主张按照借贷来追到,利息嘛就可以不要了,这样做似乎也有点公平,请问钟涛律师,夫妻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而出资,属于赠与还是借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债务?夫妻离婚需不需要偿还父母的首付款?

一般来说,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原则就是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先,从男方角度来说,首付付款是从其父母那借的,当然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不按照借贷,按照赠与,那也是自己父母作为结婚礼物的赠与儿子,也应属于赠与男方的个人财产,和女方无关,故此应该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其次,从女方角度来说,虽然首付款确实是男方父母出资,但是应该视为对夫妻2口子的共同赠与,已经给了的钱当然和父母没有关系,现在离婚无权来要求拿回去,所以,应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钟涛律师认为法律条文本身已经很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该出资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未做明确表示的,该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了,一旦到了法院这一步,经常遇到这样等情况,就是结婚的时候男方父母根本没有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对其儿子的个人赠与,在法院诉讼离婚时,却坚决主张该首付款只是对其儿子的个人赠与,不是给夫妻双方的,女方无权分割。对于该说法非常普遍,但是法院一般不予认可。因为父母和自己的儿子是具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明显,证言效力比较弱,即使父母另案起诉要求归还借款,也很难胜诉,毕竟夫妻结婚父母出资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不得撤销赠与,故一方父母的出资不应返还,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款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不需要偿还给男方父母。

 

 

 

【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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