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记录】自己提供的开房记录法院会认可吗?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老公有外遇?
钟涛律师按,根据统计,当今社会离婚案件,将近有60%以上的夫妻离婚是因为外遇婚外情影响,但是大部分的配偶根本寻找不到对方有外遇婚外情的证据,从而导致法院无法认定过错事实。相反,很多客户只能提供一些间接证据,例如通话记录、手机短信、网上征婚信息,qq、微信聊天记录等等这些,而法院对于这些证据根本不会认可的。那么如果自己提供的开房记录,法院会认可吗?到底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对方存在外遇过错呢?
一、自己提供的开房记录法院会认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一般来说,自己提供的证据只要是合法有效的,法院都会认可。但是对于开房记录来说,法定的保管调查机关是,宾馆保存,公安局依法可以调取。除此之外其他人是不能随便调取他人的开房记录的。即使你通过朋友啊,私家侦探什么的渠道得到这些记录,在法庭上来说也是来源非法,证据不能被采用的,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你白忙活了呢,钟涛律师认定当然不是这样的,既然你以及掌握了老公的开房记录,其他这个事实是存在的, 完全可以聘请律师,通过法院申请调查令,到公安机关正大光明的去调取对方的开房记录,上边还有派出所的公章,这样一来,这份证据就是合法渠道渠道,完全合法, 法院肯定会采信的。
当然,钟涛律师提醒,开房记录如果需要法庭认定是外遇婚外情,必须是一男一女同时在一个房间登记开房的,如果仅有你老公一个人的身份证开房记录,那么还是无法反映出外遇的情节,所以这点钟涛律师要提醒你注意了,不要空欢喜白忙活一场。
二、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老公有外遇?
钟涛律师认为,根据法院实际情况,如果要想证明老公有外遇,下列证据法院会采纳。
1、悔过书
2、保证书
3、嫖娼被警方查处记录
4、床上的视频、照片
5、自己亲口承认的视频、录音。
除此之外,其他的证据都只能算间接证据,法院采纳的可能性非常低。所以,如果你面临离婚困扰,需要调查对方外遇婚外情的情况,那么首先需要聘请律师,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去调查取证,不要盲目的去做,否则可能白忙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