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老公家开公司他有股份我离婚能分吗?
钟涛律师按,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前一方开设公司所拥有的股份,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在婚后所得到的收益部分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再离婚时予以分割?
【客户咨询】
我和老公离婚,他家开的公司 我有股份 我有权利要求分财产吗?
我和我老公08年在上海认识,他是香港人,他父亲在香港开设的有公司,他有股份,2010年结婚后,我和他定居在香港,房子也是他爸爸婚前买的,现在我有了孩子,他有了外遇,我准备离婚,他意思让我净身出户,只给我那一辆我名下的车,孩子他要,钱一分不给我,我想咨询下他的股份我有权利要求分财产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钟涛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及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结婚前拥有的公司厂房地产和股份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依法不作为家庭财产与妻子分割。就是说男方婚前开公司的那部分资金属于其个人财产,妻子没有权利分。
2、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是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即是说婚后公司经营所得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妻子有权利分得。 这是《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一)的规定。 依法应予分割。夫妻对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利,公司股份也不例外。
3、你这个情况公司如果在婚后没有扩股增发,那么股权属于你老公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你无权分割,但是婚后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对应的股份比例就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
具体分割方式肯定哟啊通过法院解决,法院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该公司婚后几年产生的收益,工商局、税务局的账本属于公开账目,一般都是假的,真实的利润水平如何需要评估后才的知道。
钟涛律师建议,如果这家公司规模够大,那么你可分得的利益越多,如果公司规模太小,那就没有多少钱了,毕竟现在干实业的不太挣钱。具体如何操作,可以到律师楼当面委托,钟涛律师会听取你的情况,给出一个具体解决办法。
【法条依据】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