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收到法院离婚传票怎么办?应该走什么程序?如果不想离婚怎么办?
有客户咨询:我和老公经人介绍结婚,感情一直很好,有一个孩子也是我带的,基本上不让他费多少心,但是他还是选择要跟我离婚。我不想离婚,收到法院离婚传票怎么办?应该走什么程序?如果不想离婚怎么办?
钟涛律师认为,一般而言,“收到法院传票”意味着对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此时,被告方如果想挽回婚姻,一要拖时间,二要采取积极的行动主动和对方沟通。如果此时仍静静的等待无所作为,那么等待的唯一结果只能是法院的判决。
当然,如果夫妻感情裂痕已深,已经到了无法弥补的地步,此时再考虑“我不想离婚怎么办”,就为时已晚。此时,至多可以拖延离婚,但不能阻止离婚的发生。
钟涛律师建议,如果你收到法院离婚传票后,应该按照开庭时间准备应诉,并在举证时间内提交证据材料,也可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对方没有以上应准予离婚的证据,你也表示不愿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的。对方须在第一次起诉半年后重新起诉离婚。我国新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所谓婚姻自由,就是结婚自由,离婚亦自由。向法院起诉更是每个人的权利。
因此,当事人虽不想离婚,但收到法院传票后仍要做两手打算。无论是重归与好还是离婚,此时均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策划,律师的办案经验、专业能力、谈判技巧等,自然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不少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