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4方案同住成年人确权的问题
原有一套使用权住房是我父母的,我和他们居住在一起,户口也在里面,还有我的外甥户口也在里面,他是知青子女,户口落在外公外婆这里,后来我单位给我调配了一套房子,我是承租人,原来的这套收掉了,所有的户口也一同迁到了新房子里,94年买下后变成售后公房,购买的时候我的外甥是同住成年人,其他同住成年人还有我及我父母和我妻子一共5人,请问我的外甥对这套房子有没有权利?有的话占多少?如何办理确权?
你的外甥对这套房子有同住成年人的权利。确权的话,有二种途径,一个家庭内部协商,购房人愿意给他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把外甥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另一个则上法庭打官司要求确权,法院认定是同住成年人的话,又在诉讼时效内,法院会支持确权请求。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果5个人均没有离世的话,外甥的份额为20%系争房屋的产权。如果是通过法院办理过户,没有交易税费的。
钟涛律师提醒:同住人最晚必须在产权证人去世2年内主张权利,否则超过诉讼事情,失去胜诉的可能性。有些家庭的产权人是登记的父亲、母亲。为了家庭矛盾,不可能在生前打官司,主张产权份额,那么法律规定了一个最晚时间,就是产权人去世2年后,同住人必须主张,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就会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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