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债务该如何清偿?
在明确离婚时的的债务由谁清偿之前应当把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 个人债务区分开。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包括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 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包括以下儿种
1、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 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由个人清偿的债务。
3、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3各自所有的,夫或 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4、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所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5、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6、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 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对于个人债务则由个人以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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