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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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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涉外离婚如何办理,一方不回国能离婚吗?

时间:2013-6-3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涉外离婚】涉外离婚如何办理,一方不回国能离婚吗

 

   随着90年代末,2000年初,很多跨国婚姻兴起,不少中国留学生在国外结婚,中国女人和老外结婚。这么多年过去了,总有一些发现不合适,准备离婚的,他们要么在中国工作定居,要么在国外生活工作,总之,有很多人并不方便都归国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对于涉外离婚如何办理?例如在德国领取结婚证,能否再中国办理离婚手续呢?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涉外离婚是这么规定的。

 

 1、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钟涛律师解读:因为夫妻都是中国公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钟涛律师解读:所谓的华侨其实已经属于外国公民了,没有中国身份证了,实践中相当于夫妻双方都是外多人离婚办理的情况,。此条不适用结婚证在国外领取的情况,目前在中国属于法律空白地带,上海、北京的法院也在探索中。钟涛律师在上海办理过几次类似案例。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 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钟涛律师解答,此条使用很多中国留学生离婚的案例,例如夫妻双方都没有加入外国国籍,但是目前又在国外工作生活,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委托律师向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由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双方都可以不归国办理离婚手续,只需要通过大使馆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即可,十分方便。

 

 

5、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6、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钟涛律师解读,此条要注意了,你即使在国外已经判决离婚了,但是因为你还没有拿到中国法院来承认,所以在中国对方依然可以起诉离婚,因此,钟涛律师提醒,在国外已经离婚的同学们,要尽快拿到中国来办理判决书承认的特别诉讼,不要错失时机了。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涉外离婚大部分都可以通过中国法院来办理离婚手续,只有少数案例不可以办理,如果你面临跨国离婚办理,由不知所措或者不能归国办理的时候,寻找专业涉外离婚律师就十分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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