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钟涛律师讲过,非法获取配偶个人银行信息是非法行为,银行不能随便泄露公民个人隐私。那么夫妻一方能否互相跟踪吗?跟踪偷拍的证据合法吗?
【案例分析】:马先生与张女士(化名,被告)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9年因感情不合分居至今。2012年9月,马先生委托本律师向丰台区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庭审中,张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以马先生有第三者为由要求赔偿。当法官问张女士是否有证据证明第三者问题的时候,张女士拿出自己跟踪马先生经常驾车在夜晚去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视频记录,而双方在该小区没有任何房产。
对于张女士提交的所谓“证据”当然是站不住脚的。这是因为该证据既违法也与被证事实无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1、禁止对公民进行非法跟踪;2 、违法所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虽然张女士与马先生是夫妻,但个人隐私与人身自由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相互跟踪。由于张女士对马先生进行跟踪的行为违法,那么通过跟踪所获取的记录都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离婚证据。其次,即便该记录属实,也显示不出任何马先生有第三者的内容。因此,张女士以马先生有第三者而索赔的要求当然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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