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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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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时间:2013-12-2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房产分割】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虽然现在结婚的夫妻都知道卖房子一般需要登记2个人的名字,但是在2011年新婚姻法解释施行前,很多家庭并不这么认为,并且早起很多结婚的家庭购买的房产大部分都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特别是上海市、北京这样的大城市,男女要结合,首先要去男方买好房屋,然后才可能登记结婚。

    那么问题就来了, 钟涛律师认为如果是夫妻登记结婚后,购买的房屋,房屋并且登记在一个人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否有权单方面处分该房屋,如果夫妻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一、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少数的例外,也即是说共有是原则。如果是夫妻婚姻购买的房屋,基本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父母一方购买明确赠与给个人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仅仅是夫妻出资首付款,以一方的名义按揭贷款,那么该房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钟涛律师认为如果一方在婚前签订了预售合同,购买房屋, 婚后产权证才办下来,那么,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分割部分增值。

  如果是在登记结婚后签订合同,购买房屋,那么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人一半分割。

  钟涛律师认为如果是在登记结婚前,2个人共同登记购买房屋,那么该房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不按照同居原则来分割。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钱,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那么该房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案例比较常见于一方贷款资格不够的情况比较多。

  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结婚后,登记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虽然没有出资一分钱,但是另一方也属于共有人,肯定有产权份额的。

 

 

二、对于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是否有权单方面处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日常小事可以一个人决定处理,但是毕竟大的金额的财产必须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处理,一个人单方面处理无效。如果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可以追责。

     根据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三法律规定明确可以得知,对于夫妻共同房屋,一方肯定无权单方处分了,更加不能隐瞒,伪造签名的方式来转移,出售了,如果偷偷转移房产,那么另一方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并且要求赔偿,有时候还可以要求追回房屋。

 

三、如果夫妻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对方夫妻共同的房屋,离婚的时候结合男女平等,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来处理,一般是一人一半的份额,基本不考虑出资额大小,但是会考虑夫妻离婚的过错责任,以及对家庭贡献大小,小孩归属抚养等因素来综合判定,必要的时候还会采取夫妻竞价拍卖的方式来分割房屋,如果夫妻双方都拿不出钱来一次性补偿对方,那么法院也可以委托拍卖该房屋,拍卖得到的钱款夫妻来分割。

 如果是一方的婚前房屋,那么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仅仅可以要求分割结婚后归还的贷款以及增值比例。

 

 

   综上,夫妻离婚房产到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单方面处分房屋,离婚房屋基本按照一人一半的比例来分割,但是现实中往往还有复杂的情况,例如父母出资购房,父母名字也在房产证上等等因素,这些需要律师详细了解案情,为你分析,如果你面临此类情况请预约钟涛律师到律师楼详细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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