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生子,还给小三买了房子,我该怎么办?
钟涛律师经常接待客户咨询,有些客户询问钟涛律师,发现老公有了外遇,并且和小三有了孩子,老公还出钱给小三买了房子,产权登记在小三和孩子的名下,请问钟涛律师,我该怎么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我能否拿回该套房子,老公外遇出轨的证据该如何去调取呢?
钟涛律师认为,夫妻结婚以后应当互相忠诚,不应该有外遇婚外情的发生,如果你的老公或者妻子有了外遇,那么他们属于婚姻法上的过错方,如果你提交了外遇的证据,那么法院可以对此进行处理。
根据经验来讲,法院认可的外遇证据都是直接证明有外遇的证据,例如老公出轨之后认错书、悔过书、保证书等等,老公和其他女人在床上的视频、照片等等。老公与其他人频繁的开房记录等等。老公与其他女人的qq、微信聊天记录、邮件记录都可以作为间接证据来使用。
本案中,如果老公与小三有了私生子,那么你可以努力寻找相关的证据,例如在医院的生育证明上,是否有你老公的名字,当地的居委会是否知道他们的关系,孩子的学费是否老公去缴纳的等等证据都可以证明此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以后,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重大财产支出,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协议一致,否则属于无效,本案中,你老公出资,为小三买房,属于单方面处置夫妻共同钱款的行为,并且老公和小三双方互相串通,损害合法妻子的财产权益,应该属于无效行为,你可以主张房产归还你么夫妻,将小三和孩子的名字去掉,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财产权益。
同时,上述行为也属于赠与行为,你丈夫购房房产,属于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将房产赠与给小三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可以判决无效,拿回房子。
【法条】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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