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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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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认定为一方的房产,另一方参与还贷或装修的,应当如何处理

时间:2012-8-29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问:法律上认定为一方的房产,另一方参与还贷或装修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首先要明确的是,这里讲的法律上认定为一方的房产,指的是婚姻期间法律上就不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指离婚诉讼后法院判决房产最终归一方拥有产权,离婚房产最终总是归一方所有。 
  法律上认定为一方的房产,另一方参与还贷或装修的,法律规定给与参与还贷或装修的一方适当的补偿,但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方法。实践中,有的按照当初投入的金额返还,有的还计算一定的利息,有的则考虑房产的增值额按一定的比例给与补偿。我们认为,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这种参与行为,不是借款,也不是投资,而是一种添附,所以适当的补偿计算方法应当是:(一方投入的偿还按揭贷款数额+一方的投入装修款数额)×房产增值率。其中房产增值率,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对离婚时的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后的价值与购买时价值之间比率。但是,若房产贬值,投入方可直接按照原投入金额主张。 . TAG: 法律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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