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法院是否要出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夫妻二人因离婚闹起诉到了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员苦口婆心的调解夫妻又好了,不打算离婚了,请问钟涛律师,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是否需要出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当事人-被告有些不解:难道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后结案的离婚诉讼最终连一个正式法律文书都不给吗?
钟涛律师解答,离婚案件因为原告在起诉时没有下定决心而导致在法院的调解下与被告当庭和好。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出具调解书。《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有四类民事案件法院可以不出具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及时履行的案件;4、其它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因此,法院之所以对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不给调解书是有法律依据的。根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其用意是基于人际关系的考虑,促进尤其是家庭关系的和谐。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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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纠纷、离婚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预约电话:158005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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