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著名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各自拥有一半的所有权,逝者可自由处分其拥有的一半份额,包括夫妻一方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半份额遗产指定全部给某人。
如果无遗嘱,按法定顺序逝者拥有的一半份额由配偶和子女,逝者父母按人均分
2、通俗讲,就是先分一半给配偶,然后剩下的一半由配偶和子女,父母再分一次。
3、如果有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有效遗嘱优先。如果遗嘱已经指定遗产全部给某一个人,那就不需要再分配了。
. TAG: 继承房屋 夫妻共同 房屋纠纷 继承公证 房产律师 上海法院
|
|
|
|
|
|||
上海钟涛离婚律师网 |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介绍 | 上海离婚律师 |
|||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4号、6号、9号线世纪大道站12号出口西行300米,过崂山路口就是,张杨路、崂山路口,靠近浦东第一八佰伴。) ,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