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均是外国人,是否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
随着中国开房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不少外国人到中国来工作、生活。有结婚就有离婚,他们这些外籍人士在中国如果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手续,是否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呢?中国的法律规定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的,原告可向有管辖权的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的,原告可向有管辖权的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中国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钟涛律师认为,根据目前中国的法律而言,外国人能否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怎样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而言,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当然,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如果能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的,我国在该方住所或居所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二,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已经协商一致,一般国内法院可以受理制作民事调解书。但需要了解一下,当事人双方的所属国是否承认第三国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不承认的,最好不要在中国办理离婚,双方国家都承认的情况下,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
综上,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的,不论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均需依诉讼程序办理离婚。夫妻双方只能通过法律办理诉讼离婚手续之后,才算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不通过诉讼解决离婚,那么就不能与中国公民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