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首付购买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案例】 某男准备和某女结婚,但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夫妻结婚,因此,在双方登记结婚后15天,某男父母出资60万元首付款,某男和某女夫妻共同组合贷款10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结婚已经4年了,现在夫妻准备离婚,该房产如何分割呢?
钟涛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分为以下几个情况
1、 如果父母全额出资,不贷款,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某男一个人名下,那么房产属于某男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首付款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证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那么视为共同购买房产。
2、 如果父母出首付,其余以夫妻名义按揭贷款,那么此房屋登记在夫妻名下,首付款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因此,区别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登记是一个很关键的点,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2个人的名下,那么不论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时房产唯一的一个凭证。只有在产权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时候,才需要甄别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购买时间、是否全额出资、双方父母是否有出资等等条件。当你离婚面临财产分割的时候,面对复杂的法律规定不知道该怎么办,请你咨询专业离婚律师,定会使你事半功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最大程度的争取属于你的利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版权声明:《婚后父母出首付购买房产离婚如何分割?》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
2、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纠纷、离婚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预约电话:15800502572。
3、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