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了婚外情,是可以一定可以获得损害赔偿呢?
钟涛律师按: 据报道,广州2010年的离婚率达到了10%,如此高的离婚率给社会造成了不稳定的因素,同时,离婚原因中有6成以上是因为婚外情、第三者导致的。那么不少女性朋友认为:只要调查出丈夫有第三者,就可以在法院争取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分财产的时候如何如何多分,此种观点正确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由第三者导致的感情破裂离婚分为好几种情形。
1、一般的婚外情,是婚内一方跟婚外一人偶尔有性行为。
2、婚外同居,婚内一方和他人共同居住,但是不是连续进行的;
3、重婚,就是和第三人长期生活,对外宣称就是夫妻,并生育了孩子。
这三种不同的程度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
最新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只有在婚外同居或重婚,而不是指一般的婚外情的情况下,才能或得损害赔偿,即如果只是一般的婚外情无权要求精神赔偿。法律归于婚前情,并不是都可以认定, 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才可以认定,而且认定婚外情之后也不一定有赔偿。
因此钟涛律师提醒有些女性朋友,即使你花了重金请调查公司调查其丈夫婚外情的证据,最终其要求精神赔偿的诉请,也没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就损失大了。调查婚外情一定要在律师指导下开展,否则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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