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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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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了外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金吗

时间:2011-4-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老公有了外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金吗

 

钟涛律师按:婚姻法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虽然金额可能不会太多,但是可以惩善扬恶,抚慰无过错方的心理。同时也是法律对于过错方的惩罚。在现在物欲横流,人越来越容易迷失的社会,法律更加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

   【案例】

   老公和老婆结婚多年,老公收入稳定,人也长的不错。随着地位的提高,老公与单位女同事产生了感情,并且与她同居,单位同事都知道,后来老婆之后到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请问钟涛律师,女方可以住在损害赔偿金吗?需要哪些 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

   1、钟涛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是法律赋予的很好的权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明确规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4、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因为过错方的做饭往往构成了对无过错方的侵害法律从保护和救济的角度,赋予了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

5、对于外遇如何认定的情形,法院实际中一般考虑一下证据:悔过书;录像录音;等等。

6、一旦认定一方有了外遇,法院可以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多分给无过错方。并且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钟涛律师认为,当夫妻一方有了外遇,另一方应当给予他一次改过的机会,如果心里就是不能容忍或者纠结,那么离婚也许就是唯一的解脱,毕竟勉强的婚姻是不会长久的,最后,祝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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