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起诉离婚中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可以作为外遇的证据吗
上海专业离婚律师钟涛按,在如今的离婚外遇起诉离婚纠纷案件中,最难的就是证据的认定,很多客户向钟涛律师抱怨说,我有老公外遇的证据,有他们频繁的通话记录,网络qq聊天记录,还有电子邮件来往记录,都能证明他们亲密网络,打情骂俏,请问起诉离婚法院可以认定他有外遇吗?
上海专业离婚律师钟涛解答,上述这些证据都有效力,但是如果仅仅是简单的打印下来,提供给法院,法院不会采纳的,必须通过公证处公证,提供公证后的上诉离婚证据,这样才可以增加证明力。
起诉离婚涉及法院程序,证据辩论等法律问题,如何打算离婚,一定要聘请专业起诉离婚律师进行代理,这样才能节省时间,取得更大的利益。
公 证 书 样 本
………………
申请人:xx,男,住址: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
公证事项:证据保全公证
申请人因维护其权益的需要,于 年 月 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申请本处保全其从互联网上下载的文件的过程及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 ………………上海市某 公证处,在本公证处计算机互联网上进行如下操作:
1、启动计算机,计算机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点击计算机桌面的INTERNET EXPLORER标识,通过这一浏览器软件与网络,即INTERNET链接,链接成功,打开相应的页面进行拷屏并打印,打印结果见附件第1页;
3、在第1页所示页面中的IE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
www.163.com,进行拷屏并打印,打印结果见附件第2页;
4、在第二页所示页面状态下,点击计算机键盘上的“Enter回车”………………;
5、………………一栏输入用户呢、“密码”一栏输入相应的密码后,进行拷屏并打印,打印结果见附件第4页;
6、………………打印结果见所的附件第5页;
7、点击第5页所示页面中的“O ………………;
8、……………… 打印结果见所的附件第8-9页;
兹证明,上述过程本公证员、公证员助理 和申请人 均在场,打印的文件内容共22页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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