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关注微信号,详细咨询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4号、6号、9号线世纪大道站12号出口西行300米,过崂山路口就是,张杨路、崂山路口,靠近浦东第一八佰伴。)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Q Q:17281477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产分割>用我的公司的钱买房,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

用我的公司的钱买房,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11-4-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的公司的钱买房,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客户咨询】

     请问钟涛律师,我们结婚后,我开了个公司,都是我在经营公司的出资是我朋友借的,有银行账目和借条作证,后来我用公司的钱买了套办公用房,产证登记在我和妻子两个人名下。请问钟涛律师,如果我现在离婚的话,这套办公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公司资产?公司的价值算不算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谢谢钟涛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 房屋权属以登记为主。既然登记在夫妻名下,除非你有证据表明属于公司资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公司也是你结婚后成立的,那么也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房子,公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当然,如果有公司的债权人认为你们用公司的钱购买房产在你们名下,严格来讲,可以起诉法院,毕竟,你这样做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财产要独立。

 

网站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纠纷、离婚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

 

. TAG: 公司财产 诉讼离婚 共有房屋 上海法院 财产分割 原则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4号、6号、9号线世纪大道站12号出口西行300米,过崂山路口就是,张杨路、崂山路口,靠近浦东第一八佰伴。) ,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