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关注微信号,详细咨询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4号、6号、9号线世纪大道站12号出口西行300米,过崂山路口就是,张杨路、崂山路口,靠近浦东第一八佰伴。)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Q Q:17281477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产分割>新婚姻法关于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原则规定 >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原则规定

时间:2011-4-13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原则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一部时1950年5月1日公布的,现行的婚姻法是1980年9月10日通过的,50年的婚姻法已经废止,同时2001年通过修改80年婚姻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改。

因此目前最新的婚姻法是2001年修改并颁布的。一共是六章51个法律条文。

 目前为止共发布了2个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个婚姻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如果是口头的,口说无凭,因为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有约定,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有双方签字认可,其他的如录音啊等等都不能算数

二、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原则

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中应当首先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之后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最后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夫妻双方结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股票收入、彩票、房屋、遗产、公积金、投资、企业利润等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的收入高,离婚都可以算作共同财产

登记结婚后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并不是人们常说的一人一半这么简单,法官判决财产分割首先要结婚是否准予离婚这个前提,只有在判决准予离婚的前提下,法院才会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具体要参考每个家庭的财产性质和来源,以及子女抚养情况,外遇过错情况等等来综合判断,涉及的问题和技巧比较复杂,因此,聘请有经验的离婚律师代理就显得十分重要。

  

网站声明:《新婚姻法关于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原则规定

》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纠纷、离婚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

 

. TAG: 新婚姻法 上海法院 夫妻离婚 财产分配 一般原则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4号、6号、9号线世纪大道站12号出口西行300米,过崂山路口就是,张杨路、崂山路口,靠近浦东第一八佰伴。) ,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