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对上海市婚外情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离婚的特点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原告为女性的占多数,占60%以上;第二,在因婚外情而离婚的人中,51%的人存在婚前性行为;第三,充当第三者的以未婚青年为多,占46%,已婚的占39%,离婚或丧偶的占15%;第四,婚外情以同事关系为多,占54%,加上原为同学、师生或邻居的占到了65%;第五,婚外情以过错方喜新厌旧为主,占47%,夫妻不和的占18%,第三者主动搭上的占13%,两者原有恋爱关系的占6%。国内外的研究都表明,男性和女性在产生婚外情的动机和方式上都有所不同,但由于人们在性格特征以及个人资本和社会资本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因此,不同的人在发生婚外情的机会上也是有差异的。 根据对有关研究的分析和总结,以下男性比较容易或者说有更多的机会搞上婚外情(但并不是说,这些人肯定会有外遇)。
1.有钱、有权的男人,他们的金钱和地位特别会受到年轻貌美女性的青睐。
2.对妻子不满的男人。如果对夫妻关系或妻子的外貌、个性、性生活等不满,他们很可能会到家庭外寻求补偿。
3.风流“唐璜”及情场玩家。他们多半游戏人生,玩弄女性于股掌,缺乏责任心,鲜有真正的爱情。
4.公司的老板或上司。他们经常有机会碰到一些值得他们追求或主动追求他们的年轻女性。
5.四五十岁的男人。这个时候,男人一般事业有成,囊中不菲,并且显得稳重有责任心,社会阅历丰富,因此成为很多年轻女性的幻想目标。而面对家中“人老珠黄”的老妻以及长期受压抑的性,他们很有可能卷入婚外情。
6.妻子处于怀孕及生育期间的男性,他们可能会经受不住引诱,外出偷腥。
7.家有“大女子主义”的男人。在现代社会的一些地方和一些家庭,女权主义猖獗,女强人横行。碰上这么一个妻子的男人没有地位,没有威严,于是很可能会寻找一个“温柔的羔羊”,聊作补偿,以维持心理的平衡。
8.经受失业或降职等不幸遭遇的男人,他们会通过婚外情寻求寄托或渲泻。
9.追求浪漫或寻求刺激的男性。
10.白领阶层的男性。
11.经常或长期出差在外的男人。
12.婚前性经验丰富的男性。
13.朋友圈子中的一些人有外遇的男性。
14.父母亲中有过外遇的男性。国外学者的研究发现,大凡有婚外情的人,其父母辈或祖辈十之八九也都经历过婚外情,因此,得出了外遇具有遗传性的结论。这里不是指生理上的遗传,而是心理上的遗传。据分析,主要是因为下一代人对上代人的报复或补偿。
女性与男性既有异性,又存在共性。因此,在出轨的原因及方式上两者既有区别,又有相同之处。结合一些学者的看法和笔者个人的分析,女性比较容易发生外遇的情况主要有如下种种:
1.对夫妻感情不满,得不到丈夫关心和理解的女性。
2.对夫妻性生活不满的女人,同样会通过外遇寻找补偿。
3.对丈夫不满或没有爱情的女性。
4.现代职业女性。西方学者研究发现,工作与外遇存在相当大的关连,办公室是最容易发生婚外情的地方。1986年,《新女性》杂志所作的一项调查指出,57%的职业妇女是在工作场合与其他人相识的。
5.从事以男性为主的行业,如医生、律师、司机、电影工作者、企业经营者、建筑师、科学家、广告业务员、经理人等。她们接触优秀男人的机会较多,被男人追求的机会也较多。
6.年少的妻子。1975年国外专家指出,在所有的年龄层次中,外遇比例最高的是26岁到30岁的妇女。
1983年,《美国配偶》调查也发现,最易有婚外情的就是少妇。最近的调查指出,20来岁的少妇出轨比例甚至比同龄男性高出一成。美国在1988年针对婚外情所作的调查发现,现代少妇婚后背叛丈夫要比以往的快。比如说,在1960年前,结婚的妇女,平均结婚14年半后才发生第一次外遇,而现代妇女只有5年就开始有婚外情了。
7.30―40多岁的中年妇女,即在结婚2―3年及10年左右的女性。据东方有关专家就外遇问题对2000多妇女进行的一项调查中发现,女性发生婚外情的平均年龄为30岁,这个结果与西方如“美国婚姻与家庭协会”所作的调查结果基本相同,他们发现妇女发生外遇的平均年龄是31岁。
8.婚前性经验丰富的女性。专家发现,婚前性行为与婚外情之间关系密切。通常婚前性经历越多,婚后有外遇的机率也就越高。而且拥有性伴侣的数量也在增加。国外调查发现,试婚中的很多人在婚后都有外遇。
9.教育程度比丈夫高的女性。专家发现,文化程度高于丈夫的妇女,不仅外遇比例高,外遇的对象往往也不只一个。不过专家也指出,最近以来,教育程度较低的妇女,其有外遇的比率也在不断攀升。
10.社会角色地位或居住工作环境发生变化的女性。比如说,一些家庭妇女走上工作岗位后,发生外遇的机会大大增加。
11.“性”情高昂的女性。
12.父母去世不久的女性。
13.朋友有外遇的女性。
14.父母亲中有外遇的女性。
15.夫妻聚少离多的女性。
16.追求浪漫、寻求新奇刺激的女性。
碰上“另一半”有外遇怎么办中国人在观念上和脸面上都不能容忍“另一半”的不忠,因此,在发现配偶有外遇时多半有吵架、哭闹和离婚等不太理性的反应。为什么在中国的离婚案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由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的呢?原因在于,人们可以容忍无情,无爱,吵架,虐待甚至是性生活不和谐的婚姻,但是婚外情绝对不可以饶恕。
外国人可不这么认为。美国婚姻问题专家保妮?韦尔博士认为:外遇是可宽恕之罪,而且她发现,在接受她心理治疗的碰到外遇问题的夫妻中,98%的人最终能容忍对方,重归旧好,过上美满的夫妻生活。保妮博士认为,发现另一半有外遇时,首先应当力求自己冷静下来,想一想在哪里出了问题:是对方还是自己,抑或双方都有。因为根据外遇的“推拉”理论,外遇通常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也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突然出现。产生外遇既可能有外面的拉力(引诱),也可能有家庭内的推力,如夫妻关系不和等。想完了以后就要试图让另一半知道你所受到的伤害,并表明你的态度。找一个机会与另一半好好地谈一谈。保妮博士特别交待:最好夫妻一起去找婚姻家庭专家,但千万不要去找律师。记住,不同的反应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离婚或是和好。
保妮博士随机抽取100人就外遇的感受做了一次调查,问被访者在发现“另一半”有婚外情时怎么办,结果75%的被访者说他们会主动地面对这个欺骗的一方。6%的被访者说他们会把不忠者踢出家门;只有2%的人表示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睛。另外有两个女人找到特别的办法:她会踢他的胯下。
1993年,国内学者在北京、上海、广州和台北四个城市作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四个城市的大多数受访者都认为,在遭受配偶的不忠时应该冷静,并劝其配偶终止外遇,回到家里。在这四个城市中,台北有更多的人持有这一观点。
在这次深圳的问卷调查中,发现配偶有婚外情时,受访者的主要反应有两种:一是平静理智地与配偶交谈,让其与第三者脱离关系,第二个就是离婚。
这反映出现代中国人在处理婚外情较以前理性很多,选择诸如寻死觅活,与配偶或第三者吵闹或是到配偶或第三者单位上吵闹等方式的人很少。但我们同时也发现,仍然有相当多的一部分选择了离婚。对于那些婚姻关系本身就已破裂的夫妻来说,继续维持下去不仅不利于婚姻家庭生活,对孩子的成长也会有极大的负面影响,与离婚给孩子带来的影响相比有时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赞成马上就去法院。但问题在于,很多有外遇的家庭,其夫妻关系并没有达到不能维持,非得离婚的地步,有些甚至根本就很和好,幸福。因为这种一时之气而导致家庭的解体实在是不值得和不必要的。本来可以修好并重新获得幸福的,为什么不努力尝试一下呢?要知道,这种离婚可能带给你们及你们的孩子更多的不幸和懊悔,而离婚后的关系是很难修复如初的。
A:柔招
听闻“离婚”二字,仿如遭轰然一声雷击;片刻,冲进房间,倒于床上,以被掩面“大雨滂沱”;最后秉承一贯贤妻良母温柔善良之风,历数男人之不是:跟你十几年,相夫教子并无行差踏错,靓女变作黄脸婆,却遭“下岗”之厄运,你没良心没好报!
B:硬招
先是一手抓住男人的前襟,咬碎银牙暴出青筋:“好一个陈世美,算我瞎了眼!你滚!”其后,搞统一战线,联合全部亲戚朋友的力量,去说服他回心转意。再不行,到单位、到妇联告他,打一场离婚大战。
C:绝招
备一瓶安眠药写下遗书,然后吃下数片安眠药,看他如何反应。再不行,学习胡适夫人的怪招:拿一把菜刀,沉默不语脸色凝重,进房与孩子呆在一起,关门睡觉。如是者三,令有的男人惊惧得再不敢提“离婚”二字。
D:离招
索要高额分手费,让爱财如命或身无分文者知难而退。如果无效,马上收拾心情,面对现实,重回单身贵族行列,奋发自立,让前夫后悔莫及,踢开狐狸精,再来追求你。
……
招数多多,因性格而择。但女人心中,目的只有一个,让出走的心回到自己身边。其实对女人来说,离婚并不恐怖,因为那人已不爱你;可怕的是人生前路茫茫,怕再难寻觅一个合意的伴侣。
为了不要等到事情变到难以收拾再来收拾,敬告将入围城的女孩:一定要睁大眼睛,看准身边的他,是否真如婚誓所言————无论富裕、贫穷、健康、疾病,都互不背弃!还有,婚后绝不可自暴自弃,不可变作黄脸婆、煮饭婆,要继续操练你的形象与气质,要比狐狸精更温柔妩媚可爱靓丽,让你爱的人永远爱你。如此,或许能避免上演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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