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客户咨询】
我在2005年支付首付款,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证在2007年办出。2008年和妻子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共同偿还部分贷款。现在由于双方性格原因,我准备离婚。此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该如何分割呢?
【上海离婚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此套房屋属于你婚前购买,产权证婚前办出,因此属于你的婚前财产。
2、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金额,实际上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你的个人债务,还款额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因此离婚时要分出一半给你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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