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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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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在诉讼离婚中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11-10-25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上海法院在诉讼离婚中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法院在诉讼离婚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原则上是夫妻双方均等分割。并且要根据每个人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钟涛律师结合办理诉讼离婚审判经验大致归纳为以下几个大的原则:

 

一、 男女平等的原则。

所谓男女平等的原则就是指在诉讼离婚中,上海法院对于男女一视同仁,不存在谁强势、谁弱势的, 男女平等的口号在中国提了很多年,在诉讼离婚中就体现在分配财产男女平等,即使女方长期当家庭主妇,对家庭收入财产贡献小,也要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二、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通常生活中人民的理解就是女人年纪大了,处于弱势,应该照顾,对于儿童同样如此。所以在诉讼离婚中,如果谁抚养孩子,判决孩子归谁,这一方就可以多分的财产,主要是考虑照顾孩子需要财产

 同时考虑中国国情,女人虽然口头上合男人一样平等了,但是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弱势的地位,所以法院要平衡权益,在离婚诉讼财产分割中适当照顾妇女。

 

三、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在上海法院诉讼离婚中,不少家庭是面临外遇、婚外情等导致离婚的。在这个当中,有外遇的一方属于过错方,没有外遇的一方属于无过错方。法律对于过错方除了其他惩罚措施外,分割财产时也体现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

四、 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有些财产分别在不同的地方,比如有的财产在女方家,有的财产在男方家里,所以法院判决的时候也有考虑分割财产以后的生活因素,采取就近原则来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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