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屋,产权证上登记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婚后购买的财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而法律认可的婚后时间,从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
【案例分析】
王某某和李某某2000年恋爱,2001年领取结婚证书,2002年,王某某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以及产权证上只有甲方的名字,2003年夫妻举行结婚仪式。
2006年二人因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但是在该房屋的处理方面无法达成共识。王某某认为双方只是领取证书,并没有正式结婚,因此此套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与李某某无关,且出资以及产权证都在王某某一个人名下。双方于是诉至法院。
【焦点问题】
1、法律上规定的婚后,以领取结婚证时间为准,还是举办结婚仪式的时间为准?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目前的婚姻法规定,结婚证书是国家确认夫妻关系的唯一凭证,在中国,现在以及不认可事实婚姻的说法,男女双方只有领取了结婚证书,就是法定夫妻,所有的婚姻法规定都从这一刻开始成立。
普通百姓所说的举办结婚仪式,是民间的一个习俗,并不具有法律意义。
夫妻婚后购买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书面的约定除外。
本案中,王某某和李某某以及与2001年登记结婚,夫妻关系从这一年开始起算,2002年属于婚后购房,即使登记在王某某一个人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按照男女均等份额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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