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夫妻和孩子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和小孩的名字,小孩也是独立的人,可以拥有自己的合法财产,作为父母无权剥夺小孩的财产权。
钟涛律师在办理大量的离婚案件中,遇到不少这样的情况,夫妻双方婚后共同买房,房产证上登记的有老公 、老婆、未成年小孩的名字。通常也没有约定明确的份额,出资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资,小孩当然没有出资,那么当夫妻感情破裂,一旦面临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诉讼离婚的时候,此套登记有三个人呢名字的房产如何分割呢?
钟涛律师认为,小孩也是独立个人,拥有自己的财产权,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只是代为i保管的监护小孩的财产,当父母出资购房,添加上小孩的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小孩的财产赠与。任何人都有权接受赠予的财产权利,作为小孩当然不例外。只是这些权利由法定监护人父母代为行使。
夫妻离婚的时候,处分的只能是夫妻自己的财产,小孩的财产分割时不能被夫妻拿来自己分割的。当然实际生活中,父母任意处分、没收小孩的财产是另外一回事,现在就只讨论法律上的权利。小孩的名字在产权证上,而房产证作为房屋物权的法定凭证,赋予了小孩的法定财产权利。在父母由于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将登记有小孩名字的房屋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时,涉及处分小孩的1/3份额的部分条款无效,小孩可以随时主张此权利,撤销离婚协议;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方式剥夺了小孩的份额,可以对此判决提起再审,要求改判。当然实际中法院也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肯定会保护小孩的份额。
钟涛律师认为,夫妻如果协议离婚,正确的做法是产权证上保留小孩的名字,夫妻只能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份额,等小孩18岁成人之后,自己决定自己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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